关于印发《吐鲁番市促进园区(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促进园区(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吐政办〔201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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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吐政办〔2015〕66号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促进园区(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吐鲁番市促进园区(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吐鲁番市促进园区(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自治区园区(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党办发〔2015〕30号)精神,结合吐鲁番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吐鲁番市“五大基地”,构建“九大产业链”,打造“六个百亿产业”为战略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中央大力支持新疆加快发展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历史机遇,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按照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总体要求和“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调整、优化吐鲁番市现有工业布局,有机结合产业布局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目标,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之路,加速推进吐鲁番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群化发展原则。按照“产业集中、企业入园”的思路,引导有共同指向的产业向特定区域集聚,促进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形成按产业链纵向分工和相关产业横向聚集的格局;鼓励大企业整合各种资源,延伸产业链,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结合体。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预留产业发展空间,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切实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推动工业发展模式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提升型转变。盘活园区(开发区)存量土地,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坚持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工业产业布局尊重市场区位寻优选择,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作用,规范和引导工业布局趋于科学合理,避免定位同性、功能同质、产业同构,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环境容量要求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建设符合自治区产业政策和节能规范要求,坚持“三条红线”,发展循环经济,使工业发展同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一致。
三、发展目标
坚持特色主导、示范带动、动态管理原则,通过园区(开发区)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使园区(开发区)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倍增器。“十三五”期间,全市园区(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到15%;力促鄯善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四、发展重点
依托煤炭、石油、天然气、风光等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煤炭、煤电、现代煤化工、风光热发电、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的发展,把吐鲁番建设成为新疆重要的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以吐鲁番市金属采选冶加工业为基础,抓住新疆工业大发展对矿山机械、风光发电、石油钻采等设备需求快速增加的历史机遇,瞄准全疆产业配套,大力培育和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把吐鲁番建设成为新疆重要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和乌鲁木齐产业配套基地;依托丰富的葡萄瓜果、有机农业等资源,发挥“吐鲁番”金字招牌,加快培育发展一批高端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食品和酿造加工基地;依托吐鲁番地处三疆交汇的独特区位优势和铁、公、机“三位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大力发展一批集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物流综合企业,把吐鲁番打造成为面向中西亚、连接南北疆和内地的现代综合物流基地和旅游休闲中心。
1、吐鲁番经济开发区:根据高昌区工业经济发展现状,对高昌区工业区进行整合,重新编制开发区规划,把沈宏工业区、交河国际物流港一并纳入开发区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建设“一园四区”(物流港、沈宏工业区、大河沿工业区、湘疆产业园区)。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向旅游业、装备制造业、新能源、纺织服装业、新型建材、医药、能源、绿色食品酿造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
2、鄯善工业园区:在发展以石油天然气化工、无机盐化工为主的能源化工产业背景下,加快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向石油天然气精细化工、无机盐精细化工、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业、金属冶炼、新材料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
3、鄯善石材工业园区:按照“一园多区”的发展思路,对石材、有色、黑色金属、光伏产业进行全面规划,设立一个石材加工区、一个矿产品加工区(铸造产业园)和一个光伏产业园区。园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向异型材、精密铸造、新能源等产业发展。
4、托克逊县工业园区:为适应科学发展、园区主导产业调整发展方向的要求,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下设六区(核心工业园区、圣雄同心工业园区、伊拉湖煤化工产业集中区、小草湖风电区、克布尔碱和黑山煤矿矿区、黑山煤炭化工产业区、库米什工业园区及光伏产业区)建设。园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向煤电、煤化工等精细煤化工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五、促进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措施
1、科学编制规划,坚持科学引领。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原则,科学修订园区(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产业规划、环境保护、水资源及安全生产等专项规划。要依法依规,按照“三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严禁擅自调整规划。
2、推进园区(开发区)管理创新,全面提升园区(开发区)服务水平,把自治区级园区(开发区)作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先试基地。一是按照事权统一原则,授权或委托自治区级园区(开发区)行使同级政府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相关法律规定审批权限由区县一级实施的,直接下放到自治区级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二是自治区级园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综合设置,重点强化为招商、项目、融资等服务的内设机构,保证重要内设机构在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中的主导地位,真正构建“责权利统一”、“管理服务统一”、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从而明确园区(开发区)的定位和管理职能,达到封闭式管理、一站式办公要求,全面提升园区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鼓励创新园区(开发区)选人用人机制,经区县党委授权,允许园区(开发区)在核定编制外,根据园区(开发区)发展规模,自行确定聘用人员数量。
3、坚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园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园区(开发区)基础功能的完善和配套,决定园区(开发区)项目承载能力和规模水平。目前,我市园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只有在投入机制上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园区(开发区)才可以得到快速发展。一是区县政府建立本级“园区(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或“园区(开发区)独立财政”,保障对园区(开发区)资金投入,并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确保园区滚动发展,将园区(开发区)内企业所创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量部分和园区(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的部分留给园区用于滚动开发建设,具体分配比例由各区县政府确定;二是加强与政策性、商业性银行的协调,建立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园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逐步建立起政府、银行、社会等多元融资渠道,使园区(开发区)的建设逐渐步入由依靠政府投入向自我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三是探索在园区(开发区)设立投资开发公司,赋予投资公司开发园区(开发区)土地,以园区(开发区)内土地融资贷款、参股入园(区)企业等多种形式,提高园区(开发区)自身造血功能,进而加快园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吸引企业入园(区)能力,推进园区(开发区)内土地增值,实现园区(开发区)自身实力与园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园区(开发区)产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四是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4、加快园区(开发区)公共体系建设,完善和强化园区(开发区)服务功能。大力实施园区(开发区)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园区(开发区)管理实现从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有效提高资源的利率,降低管理的工作成本,使“小服务”上升为“大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利用托克逊县科技企业创业孵化中心和鄯善县石材工业园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及大学生创业园区,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和岗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扎实推进园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园区优良的服务氛围,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广大中小企业赖以发展壮大的基石,成为园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5、加大招商引资,全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严格按照市委确定的“五大基地、九大产业链”发展目标,根据特色主导产业和环保规划,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资源集约利用度高,环境成本低的项目;重点引进国内龙头骨干企业,发挥产业带动作用;重点引进有利于实现产业聚集和产业链延伸的大中型企业,形成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以增强园区(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后劲。
6、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园区(开发区)应以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认真做好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时更新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评价结果作为园区(开发区)升级、扩区、区位调整退出的重要依据。用好园区土地指标,按照土地利用性质,实行园区(开发区)供地与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挂钩制度。
7、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园区(开发区)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园区(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园区(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升格的重要依据。对园区(开发区)建设成效显著的予以重点支持,对园区(开发区)建设进展停滞不前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报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予以摘牌。
8、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自治区级园区(开发区)政务信息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市园区(开发区)统计信息系统功能提升和应用拓展,建立园区(开发区)公共基础数据库、产业发展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群,为园区(开发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园区(开发区)信息基础建设,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支持园区(开发区)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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