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牡丹江市“十一五”规划
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基础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全面兑现承诺、全面融入全球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促进我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好我市的“十一五”规划,对于我市抓住战略机遇期,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历史意义。为切实搞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当前的战略机遇期,遵循《牡丹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指明的方向,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创新思路,科学规划,通过全面细致地调查研究,预测和分析“十一五”期间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深入研究各种因素的变化趋势及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十一五”期间的战略目标、指导方针、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提出切实可行、持续有效的对策和措施,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编制原则
“十一五”规划是指导经济运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应充分发挥其宏观性、战略性、导向性、政策性作用,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编制“十一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满足人的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全篇,充分体现规划的人性化。
(二)坚持“五个统筹”的原则。编制“十一五”规划,要充分落实“五个统筹”,就是从主要注重物质财富增长向注重全面发展转变;从单纯追求数量扩张向兼顾数量、质量、结构、效益转变;从主要注重静态资源配置向注重动态资源配置转变,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的关系,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注重研究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科学合理地提出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力戒规划内容面面俱到、表现形式单一雷同、无针对性的弊病,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坚持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就是要抓住当前的战略机遇期,努力使我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同时要探索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多地注重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经济质量的提高,达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
(五)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情况下,积极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引导市场发展,规范市场行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六)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原则。“十一五”规划必须从全局出发,从战略高度,全面地看问题,认真分析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准确把握我市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三、规划内容
按照国家对“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相关要求,我市“十一五”规划体系具体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区规划5个层次。
(一)总体规划。即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总体规划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区规划,以及制定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一五”规划的规划期以2006—2010年这5年为主,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主要内容包括:“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需要集中力量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战略布局,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框架;确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和主要目标,提出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编制。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特定关键领域或薄弱环节为规划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该领域各行业发展方向和安排重大项目建设的依据。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及产业布局、政策措施等。规划期要根据完成任务的需要来确定。专项规划由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
(三)行业规划。行业规划是以特定行业(产业)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配合规划牵头部门做好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同时,可以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编制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市场需求预测和行业发展的内外部条件分析;行业发展战略、方针和目标;行业内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环境保护的方向和政策。我市国民经济各行业(产业)和各项社会事业都要单独编制本行业的发展规划,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四)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具有空间性和约束力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调控区域经济的重要依据。要着眼于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
(五)县区规划。即各县(市)、区“十一五”发展规划,是整个规划体系的末端,是更贴近人民、更具约束力、可操作更强的规划。县区规划要以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为依据,与全市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相协调,做到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县区规划由各县(市)、区负责编制。
四、工作步骤
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约需一年的时间完成,大体分为6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学习和领会国家、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制定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三是召开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部署规划编制任务;四是做好其他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这一阶段要准确把握上级精神,认真落实各项编制任务,明确工作关系和责任,完成总体部署。
(二)前期调研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收集各方面资料,深入到各有关部门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找准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二是形成调研报告(内容主要为全市“十一五”重点调研课题)和“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框架;三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十一五”规划大家谈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意见,鼓励、吸引社会公众参与。调研报告要资料详实、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论据充分,2005年2月末前务必将重点调研课题报告、6月末前将专项规划上报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
(三)思路形成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一是收集整理各项重点调研课题成果,提出我市“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并根据规划内容和调研成果提出需要补充调研的课题;二是聘请有关专家对规划思路进行论证,并提交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三是着手编制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区规划,形成初稿。总体思路要符合宏观性、战略性的原则,切合牡丹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对口部门的总体部署。
(四)规划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审查、汇总和平衡专项、行业、县区规划;二是测算、预测主要综合经济指标、重大比例关系,筛选、确定重点发展项目;三是形成全市“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在此阶段,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规划质量。
(五)修改论证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向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聘请国家和省有关专家对“十一五”规划进行论证;三是提交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四是呈送市五大班子领导审阅。根据各方面提出和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讨论稿。
(六)审查通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将规划讨论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二是呈送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审查;三是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四是提交市人大审议;五是根据市人大审议结果,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同时,整理“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成果,汇编成册。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高质量地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任务,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略)。
六、有关要求
(一)保证质量,精益求精。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采取市场经济的运作方法,努力提高规划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有关方面要舍得投入,组织参编人员深入学习关于规划编制的有关理论和知识,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素质;聘请省内国内有关专家帮助研究思路、谋划对策;集思广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范运作,按程序进行。要关注国家即将出台的《规划编制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使各项规划能够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各项规划要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严格按照本方案对编制任务、时间进度和相关程序的要求,推进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避免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随意性。
(三)注重实效,增强可操作性。全市各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制定长远发展目标的同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十一五”期的工作实际,注重其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划的预期目标既要可望,也要可及;既不能好高骛远,盲目冒进,也不能畏首畏尾,犹豫不前;提出的对策措施要切实可行,抓得着,落得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四)精心组织,保证进度。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成立相应机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区规划要与规划编制的整体工作协调推进。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随时保持与上级规划部门的联系,搞好上下对接,沟通情况,解决问题。全市要定期召开规划编制推进情况汇报会,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加强监督,确保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
1、牡丹江市“十一五”规划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分解表
2、牡丹江市“十一五”专项规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牡丹江市“十一五”规划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分解表
序号
课题名称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完成时间
1
牡丹江市“十一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
市发改委
各有关单位
2005年4月
2
“十一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面临的发展环境分析
市政府
研究室
2005年4月
3
牡丹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比较优势分析及转化为竞争优势的对策研究
市政府
研究室
2005年4月
4
“十一五”规划指标科学的设计与宏观调控目标的预测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2005年4月
5
“十一五”期间牡丹江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
2005年4月
6
关于做大联强骨干工业企业的思考与建议
市经委
2005年4月
7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市经委
2005年4月
8
关于林纸一体化问题的研究
市经委
市林业局、牡丹江林管局
2005年4月
9
“十一五”期间劳动就业的思路与对策
市劳动
保障局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2005年4月
10
“十一五”期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思路与对策
市商务局
市信息
产业局
2005年4月
11
“十一五”期间加快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思路与对策
市商务局
2005年4月
12
“十一五”期间人才培养与引进的思路对策与措施
市人事局
市教育局、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牡丹江医学院
2005年4月
13
关于牡丹江市城镇化发展的对策研究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2005年4月
14
关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布局与产业定位研究
招标确定
2005年4月
附件2
牡丹江市“十一五”专项规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完成时间
1
全市工业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经委
2005年6月
2
全市“十一五”林纸产业发展规划
市经委
市林业局、
牡丹江
林管局
2005年6月
3
全市“十一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市经委
2005年6月
4
全市“十一五”石化产业发展规划
市经委
2005年6月
5
全市“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市经委
2005年6月
6
全市“十一五”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市经委
2005年6月
7
全市农业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农委
2005年6月
8
全市城乡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建设局
市农委、
市规划局
2005年6月
9
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及住宅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建设局
市房产局、市规划局
2005年6月
10
牡丹江市“十一五”期间江南新区建设规划
市建设局
市江南新
区管委会
2005年6月
11
全市交通运输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交通局
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民航站
2005年6月
12
全市内外贸流通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市供销社
2005年6月
13
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环保局
2005年6月
14
全市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旅游局
2005年6月
15
全市科技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科技局
2005年6月
16
全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
市域内各
大专院校
2005年6月
17
全市文化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文化局
2005年6月
18
全市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体育局
2005年6月
19
全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卫生局
2005年6月
20
全市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信息
产业局
2005年6月
21
全市“十一五”期间财源建设规划
市财政局
2005年6月
22
全市扩大社会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劳动
保障局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2005年6月
23
全市“十一五”期间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规划
市国土
资源局
2005年6月
24
全市“十一五”期间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
市水务局
2005年6月
25
全市“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开发利用规划
市林业局
牡丹江
林管局
2005年6月
26
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市人口
计生委
2005年6月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