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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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12-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6〕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南通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为了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使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制定南通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南通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全面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新机制。市、县、乡三级共拨出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4100万元,帮助5400余户灾民建房9500多间,妥善安排了26.2万户、41.9万人次灾民的冬春生活。
——“十五”期间,共筹集资金近6500万元,累计扶持贫困户7.5万户,脱贫4.6万户,脱贫率为61%。共筹集草危房改造资金530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完成了12026户、27462间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
——筹集4300万元,翻建、改建、扩建敬老院86所,对17202人落实了五保供养政策,其中8898人得到集中供养,2005年,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1933元。
——在全国率先建立海洋捕捞专业渔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构建起城镇、农村、专业渔民三大低保体系。到“十五”期末,共有8504户、20044名城镇居民,45124户、78006名农村居民,1590户、2207名专业渔民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不断提高。
——从2003年起开展的“以工代赈”工作,每年为市区城镇低保对象提供700多人次非正规就业机会。
(二)拥军优属工作全面推进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巩固和完善。全市地方财政年增拨抚恤资金平均达500余万元,“三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的优待抚恤标准年均提高10%,在苏中名列前茅。全市特、一等残疾军人的护理费连年递增。全市有39045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地方财政年支出抚恤补助金3678.11万元。优抚对象优待政策不断完善,所需资金全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全市年优待45294户,优待总金额3880.6万元。
——优抚医疗保障机制更趋完善,形成了以各级优抚医院为依托,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为主体,政府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分级保障的优抚医疗模式。
——烈士陵园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先后新建、改建、扩建了启东市烈士陵园、如东县烈士陵园、海安县联抗烈士陵园、如皋市烈士陵园等,共投入建设资金2650万元。
——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新路子,采取政府安排、自谋职业和有偿转移的办法,较好地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累计安置退役士兵5603人,其中退役士官1500人。
(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功组织了第六、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了村委会成员述职制度和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民评议村干部制度。
——全面完成了新型社区调整工作,共建城市社区263个。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有6个县(市)区被授予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其中海门、启东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县)。全市3个街道和5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
(四)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民间组织快速发展。“十五”期末,全市新成立社团518个、社团分支(代表)机构3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72个。重点发展了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民间组织的宏观调整重点转向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促进了民间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深化殡葬改革,火化率达100%。大力倡导骨灰多样化处理,成功举办了4次骨灰海葬活动。
——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市)区集中登记,登记合格率100%。
——2003年市救助管理站挂牌以来,共救助4020人次,实现了从收容遣送制度向救助管理制度的转变。
——“十五”期间,累计发行福利彩票2.964亿元,筹集公益金3766万元。
——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全市共建成“星光老年之家”119个,启动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区划调整力度空前。“十五”期间,全市进行了大规模乡(镇)、村撤并,乡镇(街道)由261个撤并为138个,村由4315个合并为1890个。
——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成绩显著,“十五”期间,全市共命名更名地名831个。市区全面完成地名路牌的设置工作,共设置路牌959块。地名信息数据库录入工作全面结束,市区总录入率100%。
“十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有效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执法的手段不硬,政策法规比较滞后。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不足,民政事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完全适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基层民政部门工作量大,力量薄弱,严重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发展,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十一五”南通民政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南通新世纪发展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南通将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加快朝着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迈进,实现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腾飞。南通民政事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有着诸多有利条件:
——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快把我市建成江苏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长三角北翼的经济中心和国内一流的宜居创业城市,为民政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新的空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和大众福祉,公共财政向社会公益事业倾斜,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全市人均GDP将实现翻一番的跨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社会领域的快速发展,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社会结构的新变化,民政事业发展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面临新的情况:
——社会阶层结构变化。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的同时,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所拉大,低收入群体日益受到关注,在“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中,需要民政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社会人口结构变化。南通市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给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随着城市人口的流动加剧,人口构成越来越复杂,需要民政在城市基础管理和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社会组织结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加快,大量社会事务需要民间组织去承接,如何凸现民间组织在社会服务和管理的载体功能,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社会需求变化。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民政工作如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探索和实践。
面对新的形势,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开创南通民政事业未来发展新局面。
三、“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南通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以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化和工作手段信息化为抓手,加快建立新型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优抚安置体系和公共事务管理体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构建和谐南通服务。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南通民政事业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对困难对象的托底性保障、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改善性保障、对优抚对象的优待性保障,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赋予“民政为民”新的内涵,在维护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上,注重维护发展权,促进群众自立自强,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善谋便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力行护民之责,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发挥“四社互动”的综合效应,促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社会保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基层社区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空间,社团组织是社会治理的主要载体,社会专项事务是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加强“四社”之间的衔接和互动,体现综合优势,在维护社会安定、营造人际友爱、促进公平正义、推进基础民主、激发社会活力、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坚持社会化的发展导向,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处理好政府与社会、需求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从侧重“政府承揽”到重视“社会分担”,同时适当导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社会保障和福利资源。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和协调作用,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广聚民智民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动员机制的创新,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
——坚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行政事务”,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提高民政事务效能;优化“专业行政”,进一步加强民政专业研究和业务整合,充分履行民政职能;优化“行政综合”,进一步加强协调、协同、协作,切实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予民政部门对有关工作的综合牵头职能。
——坚持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坚持顺势求进、虚实并进、分类推进,强化政治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创造性,加强基层建设,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激发基层活力;加强基础工作,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聚集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改进薄弱环节,推动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立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领域,使民政工作法制体系更加健全,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形成与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坚持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新南通”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格局。
——构建和完善以灾害紧急救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为重点,城乡一体、标准有别、分类施保(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制度间的衔接,有效保障灾民、贫困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权益。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健全城乡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完善城市、农村、专业渔民三大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保障率100%;以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和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为核心,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系。
——深入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确保南通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建立普遍的社会优待制度和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到2010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幅达到60%以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置制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不低于80%。
——大力推进村(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普遍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扩大社区民主,全面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70%的街道(镇)达到全国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标准。
——基本建成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区福利网络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扩大福利彩票发行,力争发行总量达到6亿元。以国办福利机构为示范,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
——进一步规范殡葬、婚姻和收养登记等工作,提升社会服务功能。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民间组织行政管理体制和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自律机制完善的民间组织体系,新发展民间组织1000个以上。巩固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的成果,形成健全、科学、有利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区划地名工作体系。
——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开放性、融合性、科学性,在民政内部形成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社团管理、社会事务“四社互动”,在外部形成部门协作、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民政综合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
——加强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和行风政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群众满意率。深化丰富民政“孺子牛”、“拓荒牛”精神,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目标考核名次明显前移。
四、“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按照我市全面小康的要求,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保障体系,改善生活水平。建立可靠稳定的低保资金的筹措、安排机制和有效管理机制。尤其是农村低保资金,做到实现市、县、镇(乡)共同负担,以县财政为主,市财政适当补助。城乡低保、渔民低保全面做到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应保尽保,保障率巩固在100%。探索建立完善科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所需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城乡低保实行工作动态化和计算机网络一体化管理。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实施细则,完善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构,确保低保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运行轨道。全面推开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机制,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镇特困职工及其他患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症的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和帮助。
——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更多地关注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改善,逐步建立五保供养经费自然增长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力争改、扩建50所农村敬老院,大幅度提高农村敬老院的硬件设施。积极创建等级敬老院,创1~2所全国文明敬老院和20所省级文明敬老院。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五保供养率达100%,集中供养率达65%以上。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
——健全救灾应急和扶贫机制。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救灾职责,科学划分自然灾害等级标准,建立各级财政救灾经费预算体系,提高灾后救助效能。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网络化建设,提高灾害快速反应能力和灾情信息处理效能。新建2000平方米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继续抓好扶贫工作,重视对经济薄弱的黄桥老区的帮扶,落实市、县两级扶贫责任制,建立扶贫专项基金,每年扶持1.5万户,脱贫率力争超过60%。
(二)深化双拥和优抚工作
——把支持军事斗争准备作为新时期拥军重点,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任务,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科技拥军和驻通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深入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动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的开展,六县(市)、三区全部达到省双拥模范城(县)标准,不少于7个县(市)区受命名表彰,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50%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市或县级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标准。进一步完善政策,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市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增长幅度,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力争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在全省保持中上水平。进一步改善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条件。建立以优抚医疗网络为基础,住院医疗保险为主体,各级医疗保障资金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医疗保障机制,全市按照优抚对象人均不低于300元筹集医疗保障资金,基本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拓展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为退役士兵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保障体系,确保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在95%以上,自谋职业率在80%以上。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军休安置改革,搞好军休干部服务工作,促进军休安置服务的社会化。
(三)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围绕“四个民主”,依法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巩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村民自治的整体水平。不断健全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搞好全市第八届、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100%。加强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提高村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不断规范社区居委会选举,到2010年,全市力争60%的社区实行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成员,实行直选的社区居民的参选率达80%以上,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100%。加强居委会建设,实行居务公开,社区重大事项由居民代表大会决定,70%的街道(镇)达到全国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标准,9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文明社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及平安社区标准。
(四)培育民间组织
——着力从促进重点领域民间组织的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入手,优化民间组织结构和布局,打造强势民间组织群体,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力争新发展各类民间组织1000个以上。
——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实行政社分开,推动社团民间化建设。
——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逐步解决民间组织配套政策、法规滞后、监督管理疲软、执法乏力的状况,加强民间组织的法规意识和自律意识,建立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独立运行的民间组织评估机制,开展登记机关的服务窗口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手段和紧急处置能力,健全工作交流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做好信息沟通、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五)发展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
——扎实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所有制福利机构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水电优惠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全面深化福利事业改革,推进福利事业单位“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实现社会福利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理念人性化。
——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床位数和集中收、寄养人员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老年福利设施床位总数力争达到2万张,基本实现老年福利设施床位总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
——加强对老年大学的管理,改善老年大学的办学条件,发展老年教育。
——进一步扩大电脑福利彩票发行,在各县(市)全面开通“中福在线”销售厅,加大福彩销售机构改革力度,全面加强站点管理,“十一五”期间,计划发行福利彩票6亿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六)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改革,指导县(市)区推进清理墓葬用地工作,全面加强各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杜绝乱埋乱葬行为。推进骨灰多样化处理,继续推广海葬、树葬、草坪葬等丧葬新方式。拓展殡仪服务内容,推进殡仪服务产业化。
——强化婚姻登记软硬件建设,做到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分开,登记场所与服务场所分开,行政收费与服务收费分开,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的信息化进程,确保登记合格率100%。以人为本,切实做好收养登记和社会救助工作。
——加强福利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搞好社会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覆盖面,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
(七)规范区划和地名工作
——按照形势的发展要求,及时做好行政区划的调整工作,达到更科学、合理,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活动,推进和完善城市地名规划工作,实施市、县两级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推进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到2010年全面完成设标任务,加大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力度,努力提高地名服务水平。
五、发展民政事业的保障措施
实现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目标,主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
——利用政府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契机,合理提高民政事业投入水平,强化财力投入保障,建立民政事业财政投入高于或略高于地方财政支出平均增长速度的阶段性增长机制。
——加大政府对灾害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安置、退役士兵补偿及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标准。
——坚持以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将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基本建设计划之中。
——积极搞好福利彩票的发行,更多地筹集福利基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努力办好慈善事业,探索有利于南通慈善事业发展的鼓励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对民政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完善政策体系
——加快民政政策体系的建设,促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探索社会救助管理、社会公共募捐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地名管理及殡葬管理等办法,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深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根据民政事业单位不同特点,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自身活力。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婚丧服务、福利院等单位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创造条件,将民政事业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服务,提高两个效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三)推进依法行政
——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省新出台的民政工作法律法规,促进民政法制建设。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实现工作方式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为主的转变,推进行政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
(四)提高技术手段
——大力提高民政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促进管理现代化。加快实施“一网一台多软件”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民政”即“南通民政”网,电子政务平台,在减灾救灾、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福利彩票、地名区划,民间组织管理等方面广泛采用信息软件技术。
——在局机关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基本实现民政系统办公现代化、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
——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市民政系统的社会事务行政管理专网,推进管理信息化、规范化。
(五)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建立民政干部培训制度,实行各类民政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建立和落实考核和激励机制。
——适时招聘人才,基本形成与民政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学历合理、门类齐全、专业匹配的民政人才支撑体系。
——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机构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及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廉洁奉献、严于律己、以身示范、全心为民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竭力创造新业绩,把我市民政事业推向一个新阶段。
附件:“十一五”民政事业拟建项目表
附件:
“十一五”民政事业重点拟建项目表
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总额
南通市殡仪馆工程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
南通市老年活动中心工程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1.5亩,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
南通市钟秀山烈士陵园工程扩建工程,占地面积60.35亩,建筑面积3860平方米总投资3060万元
南通市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新建公办示范型老年公寓。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床位数800张总投资9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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