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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表彰第十届全运会肇庆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通报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肇府(2005)55号 |
|---|---|
| 颁布日期:2005-10-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表彰第十届全运会肇庆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通报
肇府[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在全国瞩目的第十届全运会上,我市刘海涛等9名优秀运动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勇夺13枚金牌,名列全省第二名,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异成绩。其中刘海涛同志在本届运动会上个人夺得了5枚金牌,成为第十届全运会夺金最多的运动员。我市运动员为广东省体育代表团在十运会实现成绩名列前茅作出了贡献,为我市赢得了荣誉。为表彰他们勇于拼搏的精神,市政府决定:给予运动员刘海涛(皮划艇)、冼东妹(柔道)、季仁旭(赛艇)、周强(赛艇)、曲晓明(赛艇)、郭晓兵(赛艇)、杨波(拳击)、顾兵(马术)、于洪亮(赛艇)和教练员陈建明(市皮划艇队高级教练)、徐权(市赛艇队总教练)、陈小蔚(四会市业余体校教练)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继续发扬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人民、特别是全市体育工作者以获奖运动员为榜样,弘扬他们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为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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