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云府办〔2007〕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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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1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云府办〔2007〕109号
关于印发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云浮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时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十五”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和上级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各级文化部门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一五”时期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一)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全市投入1.8亿元,先后建成市级文化设施4个,包括市艺术馆、云浮影剧院和2个文化广场;建成县级文化设施14个,其中文化馆4个、图书馆2个、博物馆2个、粤剧排练场1个、影剧院1个、文化广场4个;建成镇级文化设施95个,其中文化中心65个(含新建34个、扩建31个)、文化广场33个。全市有66个镇分别配备了价值7万多元的文化器材、设备。另外,还有75%以上的村初步建立和健全了“四位一体”文化室,村文化广场建设方兴未艾。市、县两级有“三馆”、各镇有文化中心的目标基本得到了实现。
(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较为活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逐步得到满足。文艺创作成果喜人,先后有70多件文艺作品在国家级或省级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一批业余文艺作者和文艺骨干先后出版了个人专著或举办了个人演唱(奏)专场。
(三)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强化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让健康的文化艺术产品占领市场,保证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文博、公共图书、电影等各项事业也得到了新的发展。“十五”期间,我市文化事业获得多项殊荣:新兴县和罗定市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全省文化先进县(市);创建国家一级图书馆1个,国家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1个,省级“民间艺术之乡”3个,广东省“十佳文化广场”2个;创建了省特级文化站7个,省一级文化站9个,居全省山区市首位;文化中心达标率达95%,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居第四位。同时,我市在实施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市人民政府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实施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获通报表彰。
二、“十一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以弘扬民族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云浮和建设山区文化盛市的目标,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云浮建设山区经济强市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以政府办文化为主导,逐步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办文化,多渠道、多元化发展文化事业,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和谐文化。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逐年增加,且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更加合理健全,文化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1、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加强市、县、镇、村四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10年,农村乡镇综合文化设施覆盖率达到100%。2007年前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2010年前实现农村收听2套以上广播、收看8套以上电视节目的目标,基本实现农村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2、抓好各项文化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群众文化活动更加活跃、广泛和繁荣,文艺创作有新的突破,文博、公共图书、广播电影电视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3、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新格局,文化市场各个利益群体和谐相处、均衡发展。积极防范和抵御不良文化的渗透,维护文化安全,确保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4、完善文化建设的政策和法规体系。
5、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自主经营的有机统一的文化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实行分类指导,加快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形成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用人机制。
6、切实加强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领导和保护,逐步建立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的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7、建立完善文化事业方面的人才培养、选拔、考核、激励、流动机制。建设一支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和各类文艺专业人才队伍。
三、“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大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文化队伍骨干培训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送戏下乡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原则,全市各级要加大投入,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建设。要尽快完善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的后期工程建设以及县、镇文化设施建设,争取云浮广播电视台大绀山发射台上山公路扩建工程早日建成,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建设,巩固完善基层文化服务载体。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要落实好镇级文化站“五个一”和村级文化活动“四个一”的基本要求:“五个一”即每个镇(街)文化站要有1支由当地业余文艺骨干组成的演出基本队伍;有1名以上(中心镇要有2—3名)专职文化干部;每年镇财政投入不少于1万元以上的基本活动经费(重大活动经费单列安排);文化站在坚持每天对外开放的基础上,每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文化活动;图书藏书量10000册以上。“四个一”即每条行政村要有1个小广场、1个小舞台、1个文化室、1处休闲活动场所。加快有线电视光纤网络建设及数字化电视整体转换工作步伐;采取有线和无线覆盖、卫星接收等方式,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步伐,推动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演出网络建设向农村基层发展。
(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继续深入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层次不同的群众文化活动,使音乐、曲艺、戏剧、舞蹈、书法、美术、摄影等文化活动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实施文化多元化发展战略,推动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乡村文化、老年文化、青少年文化等蓬勃发展,将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推向新的高度。继续实施“文化艺术上山下乡工程”,组织公益性文艺巡演活动,将优秀文艺作品直接送到城乡最基层群众中。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利用各种节庆日尤其是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为基层农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规范健全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发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势,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机、歌舞娱乐场所、音像、印刷等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加大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力度,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和各种非法出版活动,依法严肃查缴各种非法出版物。建立行业自律保护知识产权机制,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知识产权维权。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力度,逐步成立各种文化产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引导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党委、政府指导下的行业自治自律,发挥文化产业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协调沟通,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文化市场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大力度发展我市文化产业,充分挖掘我市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围绕“禅宗文化”、“云石文化”、“南江文化”等特色文化,打造我市文化品牌,积极探索文化与旅游经济联合发展的新路子,办好广东石艺创意大赛活动,争取省的支持,创办“广东(云浮)石艺创意产业园”及“六祖文化博览园区”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我市特色文化产业,提高我市文化品位和知名度。与此同时,努力发挥全市文化设施网络的功能和作用,大力发展包括平面传媒业、广告业、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演艺娱乐业、广播影视业、文化信息服务业、工艺美术业、旅游文化服务业等产业,全面推进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特色产业。
(五)推进图书、文博、电影、专业文艺团体等事业全面发展。图书、文博、电影、专业文艺团体等是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新建的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等为依托,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步伐。增加图书馆馆藏图书数量,建立市级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分中心和流动图书馆网络,开设多媒体阅览室和各类科技文化知识讲座,为读者提供网上阅览服务,以适应数字图书馆的发展趋势,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先进的文化服务。广泛收集文物,进一步丰富馆藏文物,将博物馆新馆建成集古代文物、近现代文物、革命文物、石材工艺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的博物馆,并将其办成中、小学生革命传统和思想道德教育基地。继续深化电影事业的改革,努力探索一条适合云浮电影业发展的路子。市粤剧团等专业文艺团体创作、演出更丰富的作品,实施“精品”战略,不断提高演出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国内外文艺团体交流,并努力发掘培养文艺新人。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云浮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富有云浮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和文化创新体系。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实现从“办文化”转为“管文化”,从管理直属文化企事业单位为主向管理全社会文化为主转变,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相结合为主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移到依法行政上来。对市直文化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云浮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案》,采取分步实施、分类进行的原则,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室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着力深化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市电影公司、市演出公司、市新华书店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要以发展产业、增强活力为目标,采取“一单位一办法”的灵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转企改制,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市粤剧团要积极探索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和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增强占领文化阵地和演艺市场的能力;云浮广播电视台、云浮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以壮大实力、巩固阵地为目标,在确保导向正确、安全播出的前提下,着力深化改革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充分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宣传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
(七)加强文化遗产的普查、抢救和保护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抢救、保护一批珍贵的文化遗产。认真抓好全市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组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争取申报一个以上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填补我市没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空白。建立比较完备的保护制度和电子档案资料数据库,建立起市、县区域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名录体系。
(八)加大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兴文战略,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正派,并与我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文化专业人才队伍。通过派遣文化骨干到相关高等专业院校进修学习、吸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以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一批文化专业人才,特别要通过传承、传带等方式加大力度培育传统文艺人才,同时积极引进如编剧、编舞、导演、创作以及文化产业管理等高水平的文化专业人才,全面提高文化队伍素质,优化人才组合和年龄结构,以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四、规划的实施与保障措施
为确保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根据本地的实际认真制订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把握机遇,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盛市的工作部署,把握导向、立足发展。
(二)落实有关政策,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政策引导和保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文化大省若干配套经济政策的通知》(粤府办〔2003〕9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省有关扶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有关政策精神,研究制定扶持我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加大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建立切实可行的公益文化事业筹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赞助公益文化事业,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兴办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体制。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递增,到2010年,力争实现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以上,人均文化事业费达25元,人均公共图书馆购书费达1.5元。二是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对重大文化项目、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扶持力度。三是增加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市级重点建设好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县、镇(街)重点建设好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行政村建设好文化活动室。各地应把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站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城市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应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四是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文化专项资金的作用,积极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
切实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投入的比例,新增文化事业经费等应主要用于农村。确保文化馆(站)业务必需的经费、基层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基本运营经费、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和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二是加大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对重要文化项目和产品采取财政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大力推动“农家书屋”工程,并为镇(街)文化站、图书室配置以农业科技为主体的图书文献。不断扩大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的覆盖面;加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力度,重点做好资源建设和基层网点建设工作,通过文化资源共享向农民群众提供免费服务,解决农村群众文化信息资源短缺的问题。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提高农村的广播电视覆盖率,确保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期通。
(三)动员和借助社会力量共建文化,实现文化共建共享。在推进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中,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文化建设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要充分调动和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不断形成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文化建设的新格局,形成全社会共建文化的格局。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积极实施文化多元化发展战略,在政府投资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切实改变文化发展只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文化投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形成良性竞争,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生产供给体系,广泛引导与吸纳各种社会资金投入云浮文化事业的发展。在国家政策许可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创办和经营文化企业,鼓励社会和个人对文化企业投资,允许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使更多的社会机构、非文化企业和个人有机会平等地参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来。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文化室、图书室、博物馆,支持农民兴办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私伙局),促进农民自办文化健康发展。通过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切实提高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文化的共建共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使文化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全市人民。
(四)加强管理,务实创新。在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一五”规划过程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切实履行好政府对文化事业发展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依法加强对文化设施管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确保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一五”目标任务的完成。
主题词:文化十一五△规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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