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十政发〔2014〕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启动年。根据全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环境变化的情况和影响,紧扣时代背景,创新规划编制理念,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持投资拉动和创新驱动,坚持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准确把握“十三五”发展的重点内容、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举措、重点指标和重点制度,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十三五”规划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主要工作包括:开展前期研究。完成“十三五”前期重点课题研究;形成基本思路。按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制定与实施中的引领作用,研究提出“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编制规划纲要。按照《中共十堰市委关于制定〈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三五”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一批重大事项;报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二)组织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

按照“符合政府履行公共职责,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可编制专项规划”的原则要求,主要在经济转型升级、空间布局、城市功能、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对外开放、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体制改革、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等事关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方面,组织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主要政策。要适当减少专项规划数量,可编可不编的一律不编,对能以行动纲要、指导意见等方式引导发展的领域,一般不编制专项规划,要突出重点并做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

(三)谋划编制“十三五”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县市的区域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推进县市区“十三五”规划编制

指导县市区编制县(市、区)级规划,做好各地“十三五”规划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紧扣时代背景,创新规划编制理念

1、把握时代背景。编制十堰市“十三五”规划,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体现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国家三个“全面”、一个“转型”相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二是与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目标、“五个湖北”建设的总任务相结合;三是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走在前列的总目标相结合。

2、创新规划理念。一是要有新的战略思维,要把“十三五”的发展思路放在全国甚至全球大背景中去考虑。二是要有长远谋划,既要解决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又立足长远,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的问题,作好长期安排,比如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五年能建成的,要着眼长远,做到远近结合。

3、增强改革意识。一是要突出市场的作用,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少编或不编规划;要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导资源配置方向,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体现社会管理创新。三是要做好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创新机制体制。

4、谋划支撑项目。项目是规划的重要支撑,一是要围绕“十三五”重点建设内容,策划储备项目库。全市“十三五”规划项目库要达到1万亿以上。二是要瞄准国家政策趋向,找对方向,谋划一批支撑区域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项目,并积极做好项目有关前期工作。

(二)把握发展重点,增强规划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1、重点内容。围绕国家、省“十三五”重点发展领域和重大改革创新,结合十堰实际,围绕改革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改善,重点谋划一批能影响、改变十堰发展格局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争取纳入国家、省“十三五”规划。

2、重点方向。十堰“十三五”的重点发展方向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

3、重点领域。围绕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着重研究转型跨越、扶贫攻坚、产业整合发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等问题。

4、重点举措。牢牢抓住“一元多层次、一核多支点”战略体系、新阶段扶贫攻坚、丹江口库区后续政策、丹江口库区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对口协作、东风公司大商用车战略实施等政策机遇,形成推动“十三五”发展强大动力。

5、重点指标。坚持激励奋进原则,科学设定规划目标。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社会治理、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目标和指标,将政府必须完成的一些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将由市场起决定作用的任务作为预期性指标。

6、重点制度。包括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环境建设制度,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制度,政府科学决策的制度设计等。

(三)严格编制程序,做好规划对接

1、遵循编制程序。编制全市“十三五”规划,要认真履行前期工作、起草、征求意见、衔接、专家论证、人大批准、政府发布等程序。

2、做好全方位对接。编制全市“十三五”规划,要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秦巴山片区扶贫规划、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东风公司“十三五”规划、老工业基地改造方案、移民搬迁后续政策等国家、省、市重大规划对接。

3、体现功能融合。要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以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相结合,将市县全域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引导产业、人口、城镇合理布局;鼓励县(市、区)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多规融合”,支持郧阳区、竹溪县进行“十三五”“多规合一”试点。

4、加强规划衔接协调。强化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为城乡、土地、环保、交通等规划编制提供依据。要增强专项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贯彻落实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支撑。

5、扩大社会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完善领导顾问平台、专家咨询平台、网络媒体平台、规划研究平台,广泛征求老同志、专家、企业界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加强与人大、政协互动,增强规划的民主基础。

(四)把握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编制任务

1、2014年重点任务。2014年“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一是完成“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为后续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基础上,起草“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三是形成并上报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包括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四是拟定全市“十三五”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国家、省专项规划的衔接。

2、2015年工作安排。分二个阶段:从明年初到明年7月份,主要形成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组织各市直部门(单位)、县(市、区)研究提出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的改革和政策举措。从明年8月份到2016年初,主要根据市委《建议》,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16年初,将规划《纲要》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建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地区和部门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地区和部门编制规划的积极性。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相应建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

(二)形成规划编制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起草《基本思路》、《纲要草案》的同时,统筹推进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市直部门要抓紧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同步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做好与国家、省专项规划的衔接。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本地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层次培训活动,拓展规划编制人员眼界,提高业务水平。组织规划编制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学习外地先进思路,及时总结规划编制过程中好的做法,并加以推广。

(四)安排工作经费。市级“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在市直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主要用于重大问题研究、《基本思路》起草、《纲要草案》编制、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等方面。各县市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也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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