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文号:十教字[2007]70号
颁布日期:2007-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教字[2007]7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十堰市教育局在广泛应用“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中小学学生学业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小学升学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在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全面应用。现就做好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对象

十堰市教育局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

二、应用程序

(一)系统登陆

打开十堰教育信息网登陆“中小学电子学籍”,或登陆:http://211.67.67.22找到“中小学升学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用户代码、密码、验证码(用户代码、密码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相同),点击“登陆”按钮。

(二)高中招生录取操作流程

高中学校提取预录信息——高中学校预录(注销)→十堰市教育局审核(注销)

1.提取预录信息。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各类学校招生条件,在“中小学升学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取预录考生信息。其中郧阳中学、市一中及各县市一中还应提取市教育局公布的上线考生名单。

2.预录:高中学校管理员先在“学籍系统”中新建高一招生班级(空库),然后在“中小学升学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高一新生的电子学籍(预录)。预录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向市教育局提交预录申请。招录名额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必须另行新建班级(空库),将分配生单独预录到新建班级中,再向市教育局提出预录申请。

3.预录注销:高中学校对未提交市教育局审核的预录学生,若发现错误预录可以直接执行预录注销命令,但对已经上报并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生无权执行注销命令,确需注销的,报市教育局统一注销。

4.审核:市教育局对各高中学校提交的预录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的学生电子学籍自动转入相应的高中学校。

5.审核注销:市教育局对误审的预录申请或审核后学校又需要退回的学生进行注销操作,使其返回到未审状态,该生的电子学籍自动退回至其初中学校。

三、有关要求

1.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十教字[2007]14号文件(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规定的招生时间和程序招生(若遇特殊情况考试成绩推迟公布,则以公布之日起为开始时间,时段不变),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的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2.各高中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级用户使用说明》(见后),熟悉操作流程,熟练掌握各项应用功能,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3.为方便各高中学校顺利提取学生电子学籍,“升学招生系统”提供了按学生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姓名、学生编码四种办法查找学生信息的功能。查找到相应的学生后,系统自动显示出学生的中考各项成绩等信息,各高中学校根据相关信息预录新生。预录工作完成后,携带预录申请清单(可从招生系统中导出)按规定的时间到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审核,特殊招录生(分配生、宏志班、阳光慈善班、中外合作班)须单独造册。预录和审核工作安排见附件2。

4.各高中学校对错误预录的新生电子学籍要及时注销,以确保该生的电子学籍能够被其它高中学校预录。对不按规定时间和批次进行预录的学校,市局将对其全部预录学生直接予以注销。

5.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十堰市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对不按规定招生造成学生不能注册的,责任一律由招生学校自负。

6.2007年秋季只对高中一年级新生和从市外转入的学生新建电子学籍,其它年级学生的电子学籍在7月3日下午5:00整由系统自动升到本校上一年级。留级、休学、转学等异动情况由学籍管理员按有关要求处理。

7.2006年高一新生注册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学生的省编学籍号已经分配到位,各高中学校要认真查看,逐一记录发现的新问题,然后集中向市教育局汇报。同时迅速将高二年级(2005年新生)学生的省编学籍号(十位数)录入到系统中。

8.各高中学校请将负责招生工作的学籍管理员及联系方式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电话:84895238489525

附件:1.学校2007年高中招生预录花名册。

2.各高中预录及审核时间安排。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招生电子学籍管理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学校2007年高中招生预录花名册

姓名

中考号

中考分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初中毕业学校

附件2

十堰市2007年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时间安排表

学校

审核录取时间

学校

审核录取时间

市一中

上午

7月16日

郧山中学

上午

7月31日

郧阳中学

下午

郧西二中

下午

东风一中

上午

7月17日

郧西三中

上午

8月1日

东风六中

下午

房县二中

下午

市二中

上午

7月18日

竹山二中

上午

8月2日

柳林中学

下午

竹溪二中

下午

十三中

上午

7月19日

丹江四中

上午

8月3日

丹江一中

下午

郧县职高

下午

郧县一中

上午

7月20日

郧西职高

上午

8月4日

郧西一中

下午

房县三中

房县一中

上午

7月23日

竹山职高

下午

竹山一中

下午

竹溪应用科技学校

竹溪一中

上午

7月24日

市外国语学校

汉江中学

下午

7月25日

黄冈学校

上午

8月5日

十六中

上午

黄冈实验学校

茅箭实验学校

下午

7月26日

武当山精武学校

下午

市五中

上午

7月27日

武当山文武学校

市特校

下午

竹山上智学校

丹江二中

上午

7月30日

郧县二中

下午

学校级用户使用说明

一、系统登录

打开IE浏览器,输入登录地址:http://211.67.67.22,找到对应的登录窗口,点击链接,弹出下图,输入用户代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即可登录本系统。用户代码和密码与学籍系统相同。

二、初升高操作流程图

总流程图:

高中学校管理员操作流程图:

三、初升高信息维护

1.高中学校预录

高中学校管理员通过四种方式(按准考证号查询、按学生编码查询、按学生姓名查询、按毕业学校查询)查找到符合要求的初中毕业生,将查找到的学生预录到本校的高一班级,等待地市级管理员审核;高中学校可以查看预录学生清单、已审核清单。

若进入系统后没有初升高预录菜单,则表明该校没有高一班级,因此,须先在“学籍系统”中新建一个高一班级(相当于容器)暂时用来存放预录学生。

操作方法:

登录后在导航栏中选择“初升高信息维护”下的“初升高预录”。在左边导航栏中会显示不同的查询条件。

按准考证号查询请点击“考号”,准确输入准考证号(可同时查询多个考号,中间用半角“,”隔开),点击“查询”按钮;

按学生编码查询请点击“编码”,准确输入学生编码(可同时查询多个编码,中间用半角“,”隔开),点击“查询”按钮;

按学生姓名查询请点击“姓名”,准确输入学生姓名(注意:此时不能同时查询多个姓名),点击“查询”按钮;

按毕业学校查询请点击“学校”,会列出有符合要求毕业生的学校,点击学校名。

在右侧会将查询到的毕业学生按照学业考试成绩位置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数英位置分、理化位置分的差额录取优先原则进行排序显示,并可以查看毕业生简历。选中本校的要预录的学生,点击“确认预录”按钮。

点击“查看新生清单”,可以查看到预录入本校的学生清单、已审核清单。

2.预录注销

高中学校管理员对预录错误并但未通过市教育局审核的学生进行注销,使毕业生学籍返回到原毕业学校,供其它学校录取。

操作方法:

登录后在导航栏中选择“初升高信息维护”下的“初升高预录注销”。在左边导航栏中会显示本校已提交的预录申请,且未被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高一班级,选择某一班级,右边会显示该班预录的学生名单。选中要注销的学生,点击“确认注销选中学生”按钮。

四、初升高统计报表

按学校统计

对本校已审核通过的实录人数、预录或未通过审核的预录人数、最高位置分、最低位置分等进行统计;

操作方法:

登录后在导航栏中选择“初升高统计报表”下的“初升高按学校统计”,根据需要选择所查询的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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