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2-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粤府办〔2002〕27号

━━━━━━━━━━━━━━━━━━━

印发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

予印发。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提

出政策建议。

二、督促检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

问题,指导部门、行业和各市的信息化工作。

三、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

实施和督促检查。

四、协调和指导信息安全工作,组织起草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规、

标准及相关政策,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规划政府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和指导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

利用;协调信息网络规划和实施中的问题;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信息技术应用

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信息化评价体系,协调信息化的宣传普及与教育培训。

七、负责协调中央驻粤机构及相关企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本省信息化对外

交流和合作工作。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省信息产业厅。

延伸阅读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