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西藏管理处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设立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西藏管理处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4〕2788号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批准成立西藏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的申请》(藏文物字[2014]144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就此批复如下:

一、鉴于西藏文物鉴定中心已符合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设立条件,我局决定指定其以“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西藏管理处”名称开展工作,负责西藏自治区各口岸文物进出境审核事项。

二、请你局继续加强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和办公条件,确保“西藏管理处”工作正常开展。

三、我局将以项目委托方式向“西藏管理处”拨付2014年度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业务补助经费19万元,请专款专用。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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