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公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2010年)>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34号),经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拟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等158个先进单位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地籍科科长刘丽娟等249个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拟通报表扬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1月11日—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至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炜马琳

联系电话:6655855966558554(兼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编:100812

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1.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101/P020110112309265782579.doc

2.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名单.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101/P0201101123092661137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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