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转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野生物种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渔发[2009]9号
颁布日期:2009-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转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野生物种目录的通知

农渔发[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4届缔约国大会决定对附录野生动植物种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公约》附录水生野生物种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公约》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附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野生物种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野生物种.xls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YYJ/200905/P0200905075163917899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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