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落实《“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工作总结的通知

颁布单位:商务部文号:商办电函[2015]725号
颁布日期:2015-1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落实《“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5月,商务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并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下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通知》(商办电函[2015]17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快互联网与流通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流通效率,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新兴产业,释放消费潜力。

根据《通知》要求,现请你们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围绕《“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中的6项重点任务、4个方面的11项具体措施,报送2015年度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已制定的政策规划、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填写2015年度“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请于12月1日前报送商务部。

联系人:电子商务司吴维佳陈鑫

电话:010-65197849/65197847

传真:010-65197440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度“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redht/201511/20151101193893.shtml

商务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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