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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唱家曹秀美、葡萄牙歌手马瑞莎、德国小提琴家劳伦蒂斯·丁卡、英国钢琴家凯斯·阿尔德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唱家曹秀美、葡萄牙歌手马瑞莎、德国小提琴家劳伦蒂斯·丁卡、英国钢琴家凯斯·阿尔德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3〕45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469号、470号、49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交响乐团邀请:
一、韩国歌唱家曹秀美,于2013年6月30日至7月15日;
二、德国柏林爱乐乐团劳伦蒂斯·丁卡等9名小提琴家及英国钢琴家凯斯·阿尔德,于2013年7月2日至16日;
三、葡萄牙歌手马瑞莎及其乐队一行10人,于2013年7月12日至26日到上海市与该团合作演出。
此复。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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