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新日本交响乐团到辽宁省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1365号
颁布日期:2011-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新日本交响乐团到辽宁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365号

辽宁省文化厅:

你厅辽文外发〔2011〕8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大连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日本新日本交响乐团一行71人,于2011年8月15日至16日到辽宁省大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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