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莆政办〔2009〕132号
颁布日期:2009-08-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莆政办〔2009〕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莆田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

莆田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9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09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以港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扎实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扎实推进,加大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直各部门要带头依法行政,并加强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建设,确定仙游县作为试点,加强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法制办牵头,仙游县政府配合)

(三)加强对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

(四)加强对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涉及法律法规事宜的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服务。(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市府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务实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七)深化农村改革。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政策,推动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健全良种繁育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市农办、农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企业投资网上备案,积极推行代建制。规范招投标行为,推进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参保范围,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机制。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行业协会治理整顿,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市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清理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推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后续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完善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乡镇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市府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国家、省等机构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各级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三)加强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整顿,全面完成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分开工作,加强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平台,记录并公布中介组织的信用情况,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稳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实施免疫规划,防治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市劳动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乡(镇)财县(区)管改革制度,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大政府采购的执行和监管力度。健全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完善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扩大资金运筹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财政强农惠农等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从严要求,提高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十八)继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逐步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参与调研、审查、制定。指导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工作。(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九)结合我市实际,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不断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定新思路、新方式。坚持走群众路线,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征求市民意见机制,努力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听取和采纳意见反馈制度。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认真落实《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廉洁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十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确定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以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十个单位为重点联系单位,典型带动,全面推进。(市效能办、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努力拓展规范领域,组织开展规范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设区市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行政处罚标准,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市法制办、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规则,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制度,健全各项监督制约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市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落实责任,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二十五)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推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工作效率。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分类审理制度,完善和推广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行政审判的协调机制。开展《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市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七)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加强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门监督。继续开展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市监察局、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维护稳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衔接机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积极实施法律援助,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五五”普法,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九)完善信访制度,加大信访源头治理力度。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组织干部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拓宽诉求表达渠道,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秩序,认真解决信访问题。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按照“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市信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登记制度,落实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任职和初任培训的内容。(市法制办、人事局牵头,各县(区)有关部门配合)

(三十一)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评估措施和办法。完善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将依法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管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市效能办、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十二)加强调研督导,强化对各级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依法行政经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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