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白银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及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表

2.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及责任分工表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白银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白银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2013—2017)》,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防治并重、管控结合的原则,以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防控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调,形成治污合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年度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1.市区PM10年均值小于或等于0.116mg/m3

2.市区SO2年日均值小于或等于0.050mg/m3

3.市区NO2年日均值小于或等于0.027mg/m3

4.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2014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10.2171万吨以下,氮氧化物排放控制量在6.6012万吨以下。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机立窑水泥生产线、砖瓦窑、石灰窑、陶瓷以及炼焦项目。同时,要充分发挥白银的优势资源,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的同时,极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循环经济发展,培育发展新能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医药、生物制造、信息技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扶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

2.严格环境准入。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石化、硅铁、电石、陶瓷等项目环评审批。市建成区、产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

3.优化工业布局。加快“一园六区”建设,继续推行工业项目出城入园,加大西区工业项目的搬迁力度,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积极推进园区规划环评,提升工业园区环保监管水平,严格执行项目入园制度,依托现有的白银高技术产业园、白银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特色工业园区,合理布置化工、建材、生物制造、冶金等工业企业项目。

(二)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继续深化二氧化硫治理。实施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1、3号机组脱硫改造工程,强化烟气脱硫设施监管,确保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完成白银公司铜业公司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西北铅锌冶炼厂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稀土公司冶炼尾气脱硫改造工程,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2.继续实施电力行业脱硝改造。完成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4台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工程、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8号机组脱硝工程,实现达标排放。

3.继续推进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甘肃中材水泥有限公司、王岘水泥有限公司以及寿鹿山水泥有限公司四条水泥生产线全部配套建设脱硝设施并正常投运,脱硝效率达到60%。

4.强化工业粉尘治理,全市所有电厂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确保达到国家新的排放标准;继续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对不符合要求的水泥、砖瓦窑企业,坚决予以关闭,防止死灰复燃;组织开展水泥、电石、硅铁、陶瓷、石灰以及石料厂等行业工业粉尘治理,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设施,切实加强原料堆场无组织粉尘防治,减少扬尘污染。

(三)深化燃煤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强城镇供热锅炉并网工作,推行洁净煤技术,加大高效洁净煤锅炉集中供热推广力度。加快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白银城区热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必须全部拆除,城区及近郊集中供热未到达区域的锅炉,应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或改用高效环保煤粉锅炉。景泰县要加快城区集中供热改造,提高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对不能纳入集中供热的燃煤锅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冬季煤烟污染。实施工业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必须进行除尘脱硫改造。

(四)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监管,要求建筑工地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禁止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在道路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落实渣土运输车辆清洗,杜绝带泥上路,并加大对防尘措施不到位施工单位的查处力度。

(五)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和环保检验工作,2013年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100%,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继续实施出租车、公交车油改气工作,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

(六)逐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和治理。2014年12月底前要完成全市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重点项目

2014年我市主要实施工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综合治理、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城市扬尘综合整治等6大类工程,11个重点工程项目。

(一)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实施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1、3号机组脱硫改造工程,该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建设吸收剂制备系统、烟气系统、吸收反应系统、石膏脱水系统等,项目实施后,确保了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能够满足电力行业新的排放标准。计划总投资13800万元,预计2014年底完成,项目完成后可削减二氧化硫10134吨。

(二)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一是继续实施甘肃稀土公司其他生产线的冶炼尾气综合利用工程,该项目采用成熟的酸回收及尾气深度治理工业化技术,新建尾气酸捕集及深度净化装置、三级净化脱硫、双级电除雾等脱硫除尘设施,并新建含氟酸综合利用回收氟化盐装置,确保外排工业尾气得到回收治理,该项目总投资为9923.15万元,2014年年底全面建成投运,完成后可削减二氧化硫5082吨。

二是完成白银公司铜业公司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和西北铅锌冶炼厂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铜业公司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采用干法活性焦脱硫工艺,西北铅锌冶炼厂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采用氧化锌吸收—空气氧化工艺对制酸尾气进行深度脱硫,实现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完成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制酸尾气深度脱硫项目的主体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为55945万元,完成后可削减二氧化硫19425吨。

(三)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

靖远第二发电限公司8#机组燃烧器改造及除尘器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对锅炉原有燃烧器进行了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新增两套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在原有三电场除尘器基础之上新增一个旋转电极电场,工程计划总投资75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削减氮氧化物2293吨。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1号、3号、4号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工程,主要对原有的射流方向进行优化调整,在主燃烧器上部加装三层高位燃尽风(SOFA),高位燃尽风(SOFA)系统的摆动,一次风喷口风速调整,燃烧器整体布置结构的调整,角区水冷壁管屏更换,工程计划总投资75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削减氮氧化物4221吨。

(四)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

白银市王岘水泥有限公司2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工程、甘肃寿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工程,采用SNCR脱硝技术,配套建设脱硝设施,两项工程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完成后可削减氮氧化物348吨。

(五)燃煤电厂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实施靖远第二发电限公司8#机组除尘器改造工程。主要在原有三电场除尘器基础之上新增一个旋转电极电场,工程总投资4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削减工业烟粉尘215吨。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1号、3号机组除尘器改造工程,本工程改造采用低温省煤器+四电场+协同考虑脱硫除雾器控制浆液夹带综合治理改造技术,对原有电除尘器进行加高,并增加电场有效集尘面积,工程总投资54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削减工业烟粉尘4050吨。

(六)油气回收项目

按照《白银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1座储油库、65座加油站和50台油罐车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工作,2013年12月全面完成治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白银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确定目标任务,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会制度。由环保部门牵头,不定期召开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参加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明确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及重点治理项目,并逐步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制。

2.严格落实责任制度。企业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制定各自实施项目进度计划,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下一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检查,对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落实污染治理资金。有关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污染治理。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积极争取相关行业各种资金支持。市、县区财政每年应合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编写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定期公布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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