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2〕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质量,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快会计电算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现将《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信息化建设和会计电算化工作,特别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以大力支持,为审计工作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提供保障。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的意见

(市审计局市财政局2012年11月13日)

为了全面落实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刘伟平省长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根据《甘肃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审发〔2012〕1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各级审计和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甘审发〔2012〕148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审计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在此背景下,审计机关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被审计对象相关信息的有效获取和综合分析,对重大问题、管理漏洞、突出矛盾及潜在风险的揭示和评估,向被审计对象及时反馈并跟踪整改,向决策和管理部门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方向。当前,审计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越来越关注,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审计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审计涉及的项目和资金逐年增多,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所讲:没有审计监督的信息化,没有审计管理的数字化,无异于新形势下的“刀耕火种”。如果不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工作的能力、质量和效率都将大打折扣,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也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全市各级审计、财政部门都要深刻认识加快审计和会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责任性,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牢牢把握信息化发展的先机,努力抢占审计发展的突破口和制高点,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坚持用数字化带动信息化,用信息化推动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同时,审计部门要致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装备先进、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着力破解审计技术老化、审计监督能力弱化的现象,着力增强信息化环境下查错纠弊、打击犯罪、规范管理的能力,不断提升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成为党和政府信任、社会各界满意的公共财政“卫士”。

二、正视差距,增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市审计机关顺利完成了“金审工程”二期建设任务,审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县区财政部门通过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不断加快会计电算化进程,部分市直预算单位重视运用会计软件加强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审计、会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还处在起步阶段。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要求到2010年80%以上的基层单位基本实现会计电算化,而2012年调查的我市219个预算单位(含二级单位),实现会计电算化的仅占25%,会计电算化程度离财政部要求有很大差距。我市电算化会计专业人员少,利用计算机管理财务和业务的水平较低,有的单位财务核算还不规范、业务数据不准确、信息数据不共享问题突出。市、县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展不平衡,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专业人才缺乏。目前,全市审计人员中计算机专业人员仅有9人,占4.2%;通过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级考试的仅3人;同时由于受机构编制限制难以引进计算机专业人才,人才缺乏严重影响我市计算机审计工作的开展。二是能力水平不适应审计信息化的需要。现有审计人员习惯于传统手工审计思维方式,审计方法和工作模式、审计手段和计算机技术方法运用相对滞后,特别是计算机审计的能力远不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发展的要求。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金审工程”建设中,个别县区没有落实配套资金,仅依靠上级投入的设备维持审计管理系统运转,办公自动化设备严重不足,审计管理系统还不能正常运行。四是有的县区审计经费不能满足审计工作基本需要,个别县区缺乏审计工作基本的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缺乏保障。五是市直部门(单位)会计电算化程度低,电子帐务建立滞缓。这些问题,不仅制约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审计工作的开展,更重要的是影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审计质量效率的提升。刘伟平省长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批示中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审计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刘伟平省长的批示要求,把解决好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审计工作、提高政府管理效能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员和资金保障工作机制,为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落实措施,努力提高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建设。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审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审计机关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充实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设立与审计厅计算机信息中心相对应的机构,增加必要的人员编制,全面推进审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建设需要。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78号)和《意见》,足额保障审计机关必需的工作经费。同时,要设立与当地财力相协调的审计信息化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各县区审计机关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根据单位实际,购置工作必需的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积极改善工作手段。至2013年底,要力争实现审计业务人员人均配备便携式电脑和台式计算机各1台的目标,以满足审计管理系统应用和现场实施计算机审计的业务需求;继续完善“金审工程”网络平台建设,为实现全市审计机关之间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供支撑,为开展联网审计创造条件;增强视频会议系统的可靠性和保障能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和提升视频效果,充分发挥系统效益。

(三)重视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持。要积极实施人才兴审、科技强审战略,强化人才培养引进,努力打造一支既精通审计业务又掌握信息化技术,具有信息化思维能力的审计人才队伍。一要加大培训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培训。既要培养懂业务、懂计算机应用的战斗员,又要培养懂得谋划、部署、实施审计信息化的指挥员,为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按照全省信息化建设要求,到2015年全市通过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的人员要达到审计人员总数的25%以上,通过审计署AO认证考试的人员要达审计人员总数的80%以上。二要加强实战锻炼。结合计算机审计项目的实施,科学整合资源,推广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的审计方法,加强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实战锻炼。三要积极引进人才。要有重点地引进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骨干人才在计算机审计信息系统建设中的作用,保证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有序进行和可持续发展。四要加强协作交流。拓宽视野,积极开展计算机审计学习和交流,广泛学习借鉴兄弟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消化吸收,并在工作中发展创新,不断提高全市审计信息化工作水平。

(四)强化系统建设,推进技术成果应用。围绕提升信息化环境下审计能力的需要,逐步实现计算机技术在审计业务领域的全面覆盖,努力推进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在审计项目中的广泛使用,使之成为审计人员开展审计业务的必备工具,切实提高审计人员利用信息化技术核查问题、综合分析、评价判断的能力。至2015年,市审计局利用AO系统实施的审计项目要达到年度计划项目的80%以上,县区审计局要达到50%以上。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联网审计系统的部署和使用,探索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关注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揭示由于信息系统缺陷而导致的系统安全风险和经济安全风险,促进审计对象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保证审计所需数据的可靠性和可用性,防止新形势下的假账真查。

(五)加快会计电算化进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会计电算化,不仅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精准度,提高工作效率,更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全市财政部门要针对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3年底使全市预算单位全部实现会计电算化,切实提高单位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财务的水平,为计算机审计创造有利条件。审计信息系统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业务系统,审计部门要以“金审工程”为依托,以全面提高审计效能为核心,着力构建审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部门要自觉把信息资源共享纳入电子政务、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避免各自为政。要健全完善审计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为审计工作提供充分有效的数据支持,推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六)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考核指导。审计、财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考核办法,突出考核重点,充分发挥综合考核的激励作用。鼓励创新,推动应用,不断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监督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县区审计及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推进“金审工程”、“金财工程”建设成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带动作用,形成审计系统上下联动、业务协同、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和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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