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政务部门使用政务安全电子邮箱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政务部门使用政务安全电子邮箱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1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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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4-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政务部门使用政务安全电子邮箱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6〕62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政务部门使用政务安全电子邮箱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6日
关于全市政务部门
使用政务安全电子邮箱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
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政务部门(单位)对电子邮箱的使用与管理,增强安全性,根据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文件精神,原则要求我市各政务部门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使用政务安全电子邮件系统作为公务邮箱,以保障我市各级政务部门的邮件信息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现用处理公务的邮箱进行清理
各单位(个人)要对现用于处理公务的邮箱进行清理,此前QQ、163等私人免费邮箱中存有的公务信息原则上要转存到政务安全电子邮箱。
二、使用全市政务安全电子邮件系统作为公务邮箱,后缀名为@wzszw.gov.cn
各单位(个人)在处理公务需使用电子邮件时,原则要求使用此政务邮箱,并应及时登录,接收处理相关邮件信息。
三、健全邮箱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政务邮箱安全管理,指定专人担任邮箱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邮箱的收发管理工作及本单位政务工作人员邮箱号码的管理。
四、保护政务邮箱帐号密码安全
加强政务邮箱帐号和密码安全,密码长度要大于8位,其中应包含数字和字母,密码不能与用户名相同,解密密码不与登录密码相同。
五、做好邮件信息的安全防护工作
各单位邮箱管理员和政务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务邮箱使用信息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实加强政务电子邮箱使用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使用政务电子邮箱存储、传递、处理涉密文件或非密敏感、不宜公开文件资料,确保政务电子邮箱安全。
六、政务安全电子邮箱由市信息中心(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运维管理
各使用单位落实专职人员将本单位需开通政务安全邮箱的人员信息按附件的格式统计汇总,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市信息中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盖公章后交到市信息中心(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联系人:莫秋玲、龙林,电话:3823004,地址: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1楼108、109室。
附件:梧州市政务安全电子邮箱单位人员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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