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地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附后),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乡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乡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1年10月26日前,要将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报市安委办,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报送方式:毕节市镇乡办事处及市直部门计算机通信网,联系人:李丽、吴湘,联系电话:8285611。

特此通知

附:《毕节市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毕节市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289号)、《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毕署办发电〔2011〕218号)文件精神,合理安排部署我市201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强化监管,加大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抓深、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落实企业负责和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三个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祖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聂宗献市政府办副主任

孙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由孙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谌宏永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大检查工作的联系调度。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张德江副总理10月8日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4日省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以及栗战书书记、赵克志省长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等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10月8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密电视电话会议、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0月18日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严禁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严禁违规审批、严禁违反安全规程作业、严禁放松监管和对抗监管、严禁弄虚作假期上瞒下“五个严禁”的贯彻执行情况;10月12日毕节市三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会暨安全生产例会;10月22日毕节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的情况。

(二)各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情况:深入排查整治煤矿、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稆、特种设备、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煤矿要集中排查整治瓦斯“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通风系统、专用回风巷;抽排水设施设备、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顶板支护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交通运输要集中排查整治长途客货运输、危险品运输、桥梁、在建高速公路铁路工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镇乡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各类人员是否把安全生产方针作为第一前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级管理”和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各级干部深入一线、到岗到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情况;关键作业的管控情况,职工执行作业纪律、劳动纪律和标准化的情况;对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整改,责任追究,过程管理和考核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保障情况:各行业尤其是煤矿生产企业遵照安全规程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的情况;特别是煤矿企业执行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生产“一禁令、四规定”的情况;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情况;各行业设备、设施的检测监测和养护维修等情况;各行业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组织指挥等情况,特别是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运用中暴露出问题的分析和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等;雨、雪、冰、冻雾等恶劣天气和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等非正常情况防范、应对、应急保障等措施落实情况。

(五)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开展情况:严厉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坚决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开采的煤矿,严厉整治所有违法开采的煤矿,整治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交通运输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和取缔情况;“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及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等情况。

(六)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检查各企业、各岗位规章制度、作业标准、作业指导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现行质量安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七)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按有关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情况;职业教育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班前培训,以及职工培训合格上岗情况。

五、范围及时间

(一)检查范围

1、对各镇乡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职作为情况和工作执行情况、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2、对全市煤矿、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对地质灾害和林业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认真排查生产经营设施、技术装备、设计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并促落实整改。

(二)检查时间

2011年10月22日至12月30日。

六、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采取企业自主、政府负责、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方法,采取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综合整治、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对技术装备、施工设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负责的排查,既查找隐患、促进整改、强化基础,防范事故,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全面、真实地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座谈、调查、统计、分析等有效手段,找准问题和关键,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意见,帮助提出整改、完善、提高的措施,推进工作不断进步。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整改、消除各类隐患。

(二)行业专项检查:各行业领域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和季节时段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

(三)各镇乡办事处开展全面检查:各镇乡办事处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必须做到100%检查到位、100%整改隐患、100%消除隐患、100%的实现安全。

(四)市政府综合督查:由市督办督查局牵头,市考核办、市监察局、市安委办配合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镇乡办事处及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关系社会文明进步,关系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抓好此项工作,是各镇乡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的法定职责,各镇乡办事处、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挂帅亲自抓,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完善的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认真排查,务求实效。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工作中坚持事实求是,力戒形式主义,要深入到生产一线,不走过场,做到不疏不漏,不讲情面,不留死角,依法办事。

(三)严肃纪律、严格追究。在大检查中,对还未贯彻会议精神,没有安排部署安全工作,没有开展检查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其立即补课,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延伸阅读

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农药经营和安全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