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冬春两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发〔2013〕129号
颁布日期:2013-1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冬春两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西南州冬春两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0日

黔西南州冬春两季防火工作方案

当前,已进入冬春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冬春两季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打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战役,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安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开展冬春季防火工作为切入点,以城市和农村两个区域为主战场,以消防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动员全社会力量,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冬春季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力实现“无大火之害、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的“三无”消防工作目标,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州冬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冬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周登涛同志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田大宝、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除廷焕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廷焕同志兼任。

三、工作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内容

(一)各县(市、新区)要于11月17日前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部署当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州、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必须每月带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部署开展好本系统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本系统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文物古建筑、动漫城、网吧、重要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要加强巡查排查,认真排除隐患。州住建、民政、文广、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商粮、安监10个重点行业部门必须印发文件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每月向州政府、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并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明确检查重点,部门“一把手”每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一次。

(三)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工作。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组织文化、工商、安监、教育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四)要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按照11月完成50%、后每月增加5%的标准完成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要坚持“抓法人、法人抓”的原则,推动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法人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100%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冬季防火工作,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努力形成政府动、部门动、单位动、群众动的消防工作局面。

(五)全面完成《2013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规划、住建、国土、消防等部门要完成县级以上政府、建制镇和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并补清欠账;发改、财政、规划、住建、水务、消防等部门要制定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住建、工商、文广、宣传等部门要建立共同协作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执法机制。涉及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于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并将材料上报州冬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公安消防支队)。

(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在巩固“平安金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三合一”建筑、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重要物资仓库等为重点的排查整治行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在加大检查数量的同时,更要保证执法质量。要强化“五加二”、“白加黑”、“错时”检查等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七)各地要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作为目标,充分利用公众媒体传播力量,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延伸宣传触角。充分利用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点多、面广、全覆盖的宣传优势,针对地域民俗民风特点,结合本地实际组建特色志愿宣传队,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要加强对村(居)两委负责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冬防期间,对全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专兼职消防人员要全部培训一遍,并督促重点单位开展火灾隐患员工找,随手拍等活动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五、工作职责

各级政府要统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全方位整治火灾隐患的执法网络。政府分管领导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带头深入单位(场所)、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教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任务。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教育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严把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关。工商、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广电、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要落实对弱势群体人员的看护责任。各级监察部门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和监督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地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对列管单位和“九小场所”、农村村寨的消防监督管理。要推动社会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消防规划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治、灭火救灾能力建设、消防经费保障等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打赢冬春季防火工作提供思想、组织、人员、经费、装备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推动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责令“三停”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市、新区)及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州政府和州冬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冬春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要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和时限将工作材料及时上报州冬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涂正宇,电话:0859-3338842,传真:0859-333881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附件:1.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细化分解表

2.黔西南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公布表

附件1: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细化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

上报资料

资料报送单位

1

印发方案部

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11月25日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2

行业部门印发方案部署

州级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商粮、安监10个行业部门印发文件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11月25日

行业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3

召开专题会议

部署

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11月25日

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新闻报道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4

领导带队检查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每月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每月20日前

新闻报道或简报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5

明确职责和规则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

11月25日

印发的正式文件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6

行业部门报告并公示检查情况

州级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商粮、安监10个行业部门每月向州政府或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并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情况(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情况由以上单位每月填写报送《黔西南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公布表》(见附件2)至州公安消防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汇总后统一在互联网公布)。

每月20日前

1、排查整治情况;2、《黔西南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公布表》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7

行业、部门“一把手”带队检查

州级行业、部门一把手每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一次。

每月20日前

新闻报道或简报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8

网格化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每月完成网格化达标验收台帐。(11月完成50%、后每月增加5%的标准完成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

每月20日前

台帐及相关工作资料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9

规划编制

根据《2013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规划、住建、国土、消防等部门完成县级以上政府、建制镇和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11月28日前

消防专项规划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10

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

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11月28日前

政府出台的《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即州消防支队)

附件2:

黔西南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公布表(样表)

统计时间:年月日

行业部门名称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发现的问题及火灾隐患

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检查人

(签字)

住建局

XXX施工现场

11.18

1、未配备灭火器;

2、使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办公、住宿用房。

责令立即配齐灭火器,强制拆除可燃材料搭建的临时办公、住宿用房,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不然材料重新搭建。

李某某

备注:填表格式如上述示例;要将有检查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上传并挂在网页上进行公布。根据需要自行添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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