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黔西南州重大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黔西南州重大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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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黔西南州重大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3〕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区、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认真做好项目库管理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实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管理目标,是争取上级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工业强州、城镇化带动主战略,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省发改委已于2011年建立了省、州、县三级联网的《贵州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承担着项目储备和年度投资计划调度等任务,为省委、省政府掌握了解各地项目谋划、储备情况的重要信息渠道,但是,系统运行以来,我州各级各部门没有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州直各单位、部门没有按照《关于充实和完善黔西南州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州发改投资〔2012〕65号)要求按月向州发改委报送、更新项目信息,各县发改系统上报的项目也没有很好的统筹县直各部门的项目情况,导致《贵州省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内我州项目工作存在项目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储备不足、谋划不够、类别不齐、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难以满足项目申报和招商引资工作需要。
目前,我州增比进位综合排名在全省靠后,要提高增长速度、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结构调整,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必须要有好项目拉动和大项目支撑,项目储备和建设则是加快发展的突破口。为此,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做好项目库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立一个统一完善、涵盖各行业的州级项目储备库,切实加强项目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新区(试验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项目库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高度重视项目库的建设工作,在国发〔2012〕2号文件、“十二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相衔接,抓紧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充实完善《贵州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库容,扩大储备规模。各县(市)政府、新区(试验区)管委会分管发改、招商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要按照《贵州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统筹抓好本地区各行业的项目谋划、梳理、信息录入等工作;州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项目储备工作,要根据本行业国家投资政策和招商引资需求,按照《黔西南州重大项目储备清单》(样表)要求,按时报送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州报送的项目情况汇总后,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项目进行梳理,并建立“黔西南州重大项目储备库”开展相关的前期工作,项目库设州级项目总库、各县项目子库、各行业项目子库,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修正、更新;州发改委要进一步加强我州进入《贵州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动态管理,配合做好州级重大项目库的建设工作。
四、入库项目今后将作为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未被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州发改部门原则上将不给予立项。
五、州直各单位、部门于2012年6月10日前按附表要求将项目情况报送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加盖本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从7月份开始,每月月末将项目增加、调整、取消、前面前期工作情况按附件内容如实填报,送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录入。
六、各县(市)人民政府、新区(试验区)管委会要认真统筹,发改部门要具体负责收集和汇总各部门项目,于6月10日前在贵州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直接录入(网址:http://qxn.zdxm.cn)。从7月份开始,每月月末将项目更新、调整情况进行及时录入。
联系单位: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改委二楼);联系人:王军(办公室主任)13017052059,孙远光(办公室工作员)13595969800;联系电话(传真):0859-32430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黔西南州重大项目储备清单(xls样表)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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