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场主体登记三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府办发〔2015〕92号
颁布日期:2015-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场主体登记三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5〕9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场主体登记三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30日

铜仁市场主体登记三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商事主体准入便利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市场监管服务新模式,通过整合行政资源、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激发市场发展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解放思想。敢于探索、尝试,勇于突破老的思维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顺应时代的发展,以开放创新的思维积极推行“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照三号”的登记新模式。

(二)依法推进。坚持依法有序推进“三证合一”改革,不改变各相关部门的审批权限、证照管理方式和证照号码规则。

(三)高效便民。行政服务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以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三、组织实施

在不减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审批部门审批权限、不改变原有证照管理方式、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当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程序,改由一个窗口对外开展登记服务工作,建立“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照三号”的登记新模式,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三号”。

(一)窗口设置。

统一由一个窗口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市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加挂“市场主体三证合一”登记服务窗口牌子,由质监、税务(国税、地税)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办公,负责“市场主体三证合一”的受理、审核和发照工作。

(二)工作流程。

1.统一受理。统一一个窗口受理,只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申请人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仅需提供一份申请材料,该申请材料由工商部门归入企业档案中,质监、税务(国、地税)根据所需材料进行复制归档。材料提交齐全决定受理的,发放《“三证合一”登记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依法审核决定不予受理的,发放《“三证合一”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3)。

2.分工核准。工商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录入注册登记系统,核准保存后提取工商营业执照号码,填写在《“三证合一”企业注册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中,并将《“三证合一”企业注册基本信息登记表》转质监部门核准。质监部门:根据需要复制申请材料,审核内容,并核准登记,在《“三证合一”企业注册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机构代码证号,签字确认后转交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根据需要复制申请材料,审核内容,并核准登记,在《“三证合一”企业注册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签字确认后转交国税部门。国税部门:查看地税部门提交资料信息,审核内容,提出意见,签字确认后将载有营业执照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纳税人识别号的《“三证合一”企业注册基本信息登记表》反馈至工商部门。

3.统一发照。由“三证合一”登记服务窗口统一颁发载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颁发。

(三)工作时限。

“三证合一”登记服务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核准和颁证事项。决定不予受理的,发放《“三证合一”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欠缺法定材料和行政救济途径。

(四)制度建设。

1.坚持政务公开制。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服务满意度、确保办事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将窗口办理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政策、办理时限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向群众公开。

2.落实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无论是属其职责范围与否,都必须认真接待受理,不得推诿、扯皮。

3.推行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铜仁市场主体登记三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工商、质监、政务中心、国税、地税等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统一领导、负责研究和解决实施“三证合一”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政策贯彻落实。

(二)强化统计分析工作。各级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要建立好“三证合一”办理事项工作台帐,工商、质监、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国税要加强沟通,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强作风窗口建设。窗口服务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高效便民为目标,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廉洁实干,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推动当地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四)强化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措施,加快落实,务求实效。工商部门要联络实施“三证合一”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政务服务中心要协调“三证合一”服务窗口建设、系统软件升级改造及其他工作,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提供部门业务办理需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确保2015年6月2日启动“三证合一”试行工作,7月2日全面启动“三证合一”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可“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同等法定效力,不再单独索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

附件:1.铜仁市场准入“三证合一”登记流程图

2.铜仁市场准入“三证合一”企业注册基本信息登记表

3.铜仁市场准入“三证合一”登记受理通知书

4.铜仁市场准入“三证合一”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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