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十二五”和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十二五”和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把节能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预下达各市(州、地)“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的函》(黔发改环资〔2011〕924号),省发改委初步分解我市的节能目标为:“十二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6%,2011年单位GDP能耗降低3.43%。为确保完成我市节能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各县、区(市)“十一五”期间节能任务完成情况、“十二五”和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表》(以下简称《节能计划表》)下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节能计划表》,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制,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附件:《各县、区(市)“十一五”期间节能任务完成情况“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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