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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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关于市委书记王晓光同志近期暗访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的情况通报》(遵党办字〔2013〕95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各项政务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无缝衔接,有序、高效运转,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加强值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和部门值班
(一)政府总值班。市政府办及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实行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双值班制度,常年每天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
(二)部门值班。1.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市消防支队)实行常年每天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2.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等单位参照上述长年值班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带班、工作人员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3.其他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确保政务工作无缝衔接的前提下,根据职能特点,制定本单位领导带班、工作人员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二、重要时期和敏感时期值班
节假日和“两会”、重大疫情、汛期、雪凝天气等重要时期和敏感时期,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实行全天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
三、值班工作机构建设
(一)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政务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和其他值班业务;熟悉本部门、本单位值班工作的运转程序,能较好地处理来文、来电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禁临时工、公益岗位或不熟悉应急值班制度的人员代班。
(二)健全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机构,配齐配强值班工作人员;要在现有编制的条件下,处理好本单位办公室值班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的关系,突出抓好政务值班工作和应急值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无缝衔接、正常运转和政令畅通,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以及各类信息的快速准确上报。
(三)工作保障。要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和应急值班工作,建立和完善值班工作保障措施,按规定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夜间值班室、办公设备和应急值班车辆,安排好值班人员的食宿和补休,加强值班值守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值班工作水平。
四、值班纪律和要求
带班领导通讯和值班通讯要确保全天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不得呼叫转移,值班电话有更改、变动的,应立即通报相关单位。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离岗、脱岗、漏岗、误岗,不得喝酒和醉酒等影响值班工作。各单位对加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落实情况、设施(设备)保障、值班工作作风要认真梳理,自查整改,切实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抓好值班工作。
请你们于2103年12月15日前,将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及自查整改报告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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