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七台河市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七政办发〔2016〕2号
颁布日期:2016-0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七台河市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3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服务、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根据国家质量、计量和标准化战略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七台河市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制定我市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推动各区县、各部门抓好落实。通报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重要事项,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安排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间的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督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问题。承担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的质量考核工作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相关工作。

二、组织机构

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科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卫计委、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畜牧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火车站、市人民银行、七台河银监分局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主任:庞淼(兼)。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次,根据需要,经总召集人决定,可适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一般需要召集全体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必要时可召集区、县政府领导或邀请大型企业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工作安排、措施意见、情况通报等,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按要求及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参会,同时要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认真筹划,扎实推进。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信息沟通通报机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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