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对象(简称考评对象,下同)为:各县、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县级政府,下同)、市级行政机关(包括中、省垂直管理的部门,下同)。

二、考评采取集中考评为主,现场考评、自评和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对象应分别对照2011年度县级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评分表(附后),进行自查自评,并就本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报告要详细阐述依法行政具体作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将自评结果、相关表格(附后)于2011年12月6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集中考评从2011年12月起进行,具体时间和考评对象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通知。未纳入集中考评的单位,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抽查。

三、对县级政府的考评,包含所属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对市级行政机关的考评,包含所属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

四、考评方式。考评以“听、看、议、测”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市政府考评组听取考评对象2011年度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二是看。市政府考评组查看文件、案件卷宗、资料等。三是议。市政府考评组在考评对象回避的情形下合议考评情况,并向考评对象反馈意见。四是测。即由市政府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考评对象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测评;同时,实行网络测评,由公众在荆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荆州”栏目中“社会测评”栏进行测评。

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收集整理相应的文件、案卷等资料,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1年度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评分表.doc

http://www.jingzhou.gov.cn/jingzhou/InfoDetail/?InfoID=1e64d728-1d77-4b18-b713-87b0ada08958&CategoryNum=004003006003

延伸阅读

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农药经营和安全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