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2016“长江金山灯会”暨第六届“江苏·台湾灯会”活动组委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5〕198号
颁布日期:2015-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2016“长江金山灯会”暨第六届“江苏·台湾灯会”活动组委会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由镇江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旅游局共同主办的2016“长江金山灯会”暨第六届“江苏·台湾灯会”,定于2016年2月在镇江举办。为精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灯会取得圆满成功,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市2016“长江金山灯会”暨第六届“江苏·台湾灯会”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朱晓明市长

副主任:曹当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雷志强副市长

执行主任:雷志强副市长

执行副主任:杭祝鸿市政府秘书长

刘吉顺市旅游委主任

陈新中市文旅集团董事长

成员:曾文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晓伟市旅游委副主任

季成宾市公安局副局长

贺建国市城管局副局长

郜大浩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薛政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鲍务新市卫计委副主任

吴福平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吴志忠市安监局副局长

殷建国市物价局副局长

黄宝红市台办副主任

陈俊杰镇江海事局副局长

张凌浩镇江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翟明松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庞迅市城建集团总经理

强益铭市文旅集团总经理

陆艳华市文广集团党委副书记

刘玉祥市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林丹如丹阳市副市长

孙卫军句容市副市长

于德祥扬中市副市长

朱彤丹徒区副区长

林黎明京口区副区长

眭月虎润州区副区长

刘祥生镇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刘吉顺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新中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蔡晓伟、强益铭、庞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组委会下设6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灯会各项工作。

附件:1.组委会各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2.组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

组委会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刘吉顺

副组长:强益铭庞迅

成员单位:市旅游委、文旅集团、城建集团。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总体方案;

2.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做好经费预决算;

3.起草各类文稿,证件制作和发放;

4.负责制订亮灯仪式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嘉宾的邀请、接待等工作。

二、安保组

组长:季成宾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安监局、食药监局、水利局、镇江海事局,市消防支队,镇江供电公司,市文旅集团、城建集团。

工作职责:

1.制定灯会安保工作方案、紧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金山湖大鱼嘴岛至西津湾水域勘探工作,及灯会湖面区域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制定医疗救护保障方案,及灯会现场救护工作;

5.负责灯会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6.负责制定交通管制保障方案,确保有关道路畅通;

7.负责灯会期间美食街等摊位饮食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灯会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供电保障工作。

三、宣传组

组长:曾文兵

副组长:陆艳华刘玉祥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委、城管局、文广集团、报业集团、文旅集团、城建集团。

工作职责:

1.制定具体宣传推广方案;

2.国家媒体、外地媒体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3.协调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2月15日期间,全市户外广告资源用以灯会公益宣传工作;

4.市城管局负责根据灯会宣传推广方案协调广告牌设立具体事宜;

5.市文广集团、报业集团等单位负责提供本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资源,进行新闻报道和宣传。

四、灯展组

组长:强益铭庞迅

副组长:蔡超何新荣

成员单位:市文旅集团、城建集团,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

1.负责灯会活动的整体策划;

2.各类灯组招标、制作、参展彩灯方案审核等工作;

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各辖市区花灯参展,围绕地域特色、风土人情、农历丙申猴年等主题设计花灯,并按展区规划合理布展。

五、场地组

组长:强益铭庞迅

副组长:王永平何新荣

成员单位:市文旅集团、城建集团。

工作职责:

1.市文旅集团、城建集团分别负责金山湖主灯区、西津渡灯区灯会现场布置、文艺演出工作;

2.负责制定活动期间场地保障方案及环境整治方案,提供灯会场地等。

六、交流组

组长:蔡晓伟

副组长:黄宝红

成员单位:市台办、市旅游委、市文旅集团、城建集团。

工作职责:负责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的活动交流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附件2

组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一、市旅游委:负责牵头制定灯会总体方案及报批手续、制定亮灯仪式方案;负责与省旅游局、台湾海峡两岸观光协会对接落实相关工作;负责省内各辖市、我市各辖市区参展商的落实;负责其他涉及灯会对外协调未尽事宜由市旅委会统一扎口负责。

二、市文旅集团:负责制定金山湖主灯区的实施方案;负责布展及协助做好展区安保工作;金山湖主灯区场地平整和硬化、防风围挡、临时浮桥、游船码头、金山湖主灯区停车场等基础建设工作;负责灯会现场内部环境卫生;负责展灯邀标和制作、新河西岸路及征润州路沿线氛围灯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展灯赴台参展等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水上赏灯巴士、灯会环线大巴等公共交通组织工作;负责台湾灯区协助布展及人员接待、灯会公益广告制作及发布、文稿起草、证件制作和发放等大会宣传、服务工作等。

三、市城建集团:负责西津渡灯区的实施方案;负责布展及协助做好展区安保工作;负责灯会现场内部环境卫生;西津湾停车场、灯会环线大巴西津湾停车场建设;负责长江路沿线氛围灯铺设工作等。

四、市委宣传部:负责灯会的宣传工作,具体为灯会新闻发布会、灯会举办期间网络舆情的监控与处理、组织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协调电视及报纸等媒体资源版面支持、户外公益广告与灯会主题的集中宣传协调等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灯会的交通疏导及指引、灯会安保、协助负责灯会报批等工作。

六、市台办:协助负责台商企业参展邀请、协助台方参展人员接待工作、赴台参加灯展人员手续办理等事宜。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灯会环线大巴、国道沿线与灯会相关主题的标识设置工作。负责灯会期间公交车辆的调度和优化。

八、市城管局:负责全市户外广告(含户外大屏、主干道道旗等)灯会期间的公益广告的授权发布、加强灯会展区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摊点外溢、占道经营管控等工作。

九、市卫计委:负责灯会现场应急医疗服务工作。

十、市安监局:负责灯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十一、市食药监局:负责市区餐饮和灯区售卖食品的安全检查工作。

十二、市水利局:负责水上码头建设、临时桥梁审批工作。

十三、市物价局:负责对灯区停车场、水上赏灯巴士按人次核定收费标准和价格。

十四、镇江海事局:负责水上赏灯活动安全审批;指导水上赏灯巴士航线探测、水上赏灯游线设置、水上安全救援、码头建设指导等工作;负责临时桥梁的安全保障。

十五、市消防支队:负责灯会的消防报批和安全检查工作。

十六、镇江供电公司:负责灯会场地供电保障工作。

十七、市文广集团:负责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对灯会进行宣传报道。

十八、市报业集团:负责报纸等媒体对灯会进行宣传报道。

十七、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所辖区域内参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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