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九府厅字〔2015〕113号
颁布日期:2015-08-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5〕113号

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进度安排,我市政府网站普查已进入检查整改阶段。从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网站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单位检查整改措施未到位、检查整改进度缓慢,严重影响了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为确保检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质量,迎接国务院办公厅的抽查核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5〕97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网站技术监测,提高检查整改质量

开展政府网站技术监测是帮助发现“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的有效手段。前一时期,市政府信息办已牵头组织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北京开普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技术监测。按照省里最新要求,市直部门政府网站要全面开展技术监测。本通知下发后,未开展网站技术监测的市直部门要自行开展技术监测,并根据技术监测发现的问题,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二、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网站迁移衔接

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对照《九江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评分表》(附件一)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站监测报告做好进一步检查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切实采取相应措施限期解决,杜绝单项否决事项,尽最大努力减少扣分事项,确保普查顺利过关。同时,要做好“例外”、“关停并转”和无法达到此次普查要求网站的迁移衔接工作,申报“例外”的政府网站要做好现有栏目的内容保障;申报“暂时关停”的政府网站要在承诺期限内完成迁移或整改;申报“永久关停”的政府网站必须将网站功能迁移至上级平台,并做好内容保障和域名注销工作;经检查无法达到此次普查要求的网站,限期完成迁移或整改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逐级上报,以备检查。

三、推进集约化建设,构建长效内容保障机制

新开设和改版的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应依托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九江”网统一技术平台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尽快将本地部门政府网站和乡镇街道网站迁移至县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要根据网站的栏目体系,制定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和更新要求,做好网站栏目的共建共维工作。

四、认真查漏补缺,彻底摸清网站底数

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认真对照此次政府网站普查范围,立即对本地和本部门下属参公单位政府网站进行再次核查。对漏报、瞒报的政府网站,要尽快补录至信息报送系统,并抓紧做好检查整改工作;对错报、重报的政府网站,形成修改申请逐级上报。

五、建立普查情况周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8-10月份,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每周填写《政府网站普查情况周报表》(附件二),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报市政府信息办,由市政府信息办整理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同时,市政府办公厅将会同市政府信息办等部门加大问责力度,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网站漏报错报重报、检查整改工作不力、普查评分不真实不准确、整改情况不及时反馈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问题严重的,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努力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

联系人:程爱萍、谭翼云

联系电话:0792-8577376、8588184(传真)

电子邮箱:123@jiujiang.gov.cn

工作联络QQ群:262249175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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