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九府厅字〔2014〕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13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保持了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消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5个)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安监局。

二、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县(市、区)政府(6个)

星子县人民政府、武宁县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彭泽县人民政府、浔阳区人民政府、德安县人民政府。

三、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社区(29个)

浔阳区甘棠街道办事处

浔阳区白水湖街道办事处

庐山区十里街道办事处

庐山区五里街道办事处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七里湖街道办事处

九江县沙河街镇人民政府

九江县港口街镇人民政府

星子县蓼花镇人民政府

星子县横塘镇人民政府

德安县蒲亭镇人民政府

德安县聂桥镇人民政府

共青城市茶山街道办事处

共青城市甘露镇人民政府

瑞昌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瑞昌市赛湖农场

湖口县流泗镇人民政府

湖口县城山镇人民政府

彭泽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彭泽县棉船镇人民政府

都昌县蔡岭镇人民政府

都昌县大树镇人民政府

永修县马口镇人民政府

永修县涂埠镇人民政府

武宁县豫宁街道办事处

武宁县上汤乡人民政府

修水县义宁镇人民政府

修水县渣津镇人民政府

庐山区牯岭镇日照社区

四、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35个)

陈小荣九江赛得利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忠仁九江市第一中学保卫科长

吴恒江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总经理

孔祥木浔阳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副所长

丁盈九江天马建材家居城总经理

邬江九江市庐山区公安分局五里派出所副所长

杨达九江市庐山区公安分局十里刘家塘派出所民警

李法平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副局长

张亚娟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项目部副部长

黄伟九江县沙河街镇人民政府安监办主任

邓居爱九江县港口街镇人民政府安监办主任

于琦星子县教育局总督学

刘英星子县运输管理局工委主任

魏巍庐山区牯岭镇日照社区主任

杨彬庐山风景区云中派出所民警

舒鹏飞德安县蒲亭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余焱文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委委员

吴春富共青城市甘露镇环卫所所长

王渊明共青城市茶山派出所副所长

董洪辎瑞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曹子轩瑞昌市赛湖农场人武部部长

周韦湖口县第三小学政教主任

王章鹏湖口县清华同方江新造船厂安全部部长

胡诚彭泽县龙城派出所副所长

王凤琴彭泽县黄花镇安监站站长

赵明海都昌县蔡岭镇副镇长

程辉都昌县城镇派出所民警

袁建国永修县艾城镇党委书记

王佺永修县教育局局长

李春林武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守华武宁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健平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周燕飞修水县义宁镇衙前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继中信庐山西海(九江)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

王忠鑫江西庐山西海国资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不断将消防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为实现“做大九江,打造双核”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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