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洪府厅发〔2012〕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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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产业五人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关于推进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
产业集群发展是区域内产业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产业集群发展为抓手,全市初步形成了LED、光伏、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汽车及零配件、医药、食品、新型建材等产业集群。其中,以安义县为主体的新型建材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基本具备了产业集群的典型特征。到2011年底,安义县有建材企业78户,集中在安义工业园,占全县工业经济三分之二,实现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达26.17%,集群特色明显。为进一步扶持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打造全市产业集群发展的“闪光点”,引领各县区、开发区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提升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遵循产业集群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扶优扶强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条;鼓励竞争合作,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层次,提高产品档次,形成品牌规模发展;促进区域内企业科技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共建,生产要素配置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2、到2015年,使安义县力争成为华东地区最大的新型建材产业生产基地、全国门窗型材三大基地之一,门窗型材占全国份额达到10%以上,建成国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在企业聚集上,区域内建材产业企业达到2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80户,年产值超30亿元企业1户,年产值超10亿元5户。在产能规模上,铝合金、塑料型材生产线达500条,产能100万吨,不锈钢生产线达500条,产能30万吨,集成门窗组装能力达到500万平方米,整体产能达到300亿。在品牌创建上,区域内建材企业创建全国驰名商标3个,江西省著名商标10个,创建名牌产品30个。在产业链条上,延伸上、下游产品,大力发展门窗、幕墙等终端产品,引进五金、模具、密封胶等配套企业,拓展工业型材生产领域,推动安义建材产业由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转变,由单一民用型材向民用型材和工业型材并重转变。同时,大力发展专业市场、金融服务、物流、检测等工业服务业。形成综合实力强、产品质量优、配套体系全、市场份额大的建材产业集群发展新格局。
三、政策措施
(一)支持产业集群规模迅速扩张
3、支持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建材产业集群发展的承载能力。支持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迅速启动安义东阳22万伏变电站建设,加大供电网络建设和改造力度,实现安义工业园区双回路供电,提升电力保障能力。
4、支持保障产业项目用地。国土部门要确保安义建材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对安义建材产业项目用地要快审快批,缩短供地时间,提供有效保障。对重点重大建材产业项目,市发改、工信、国土部门要优先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用地通道。
5、支持鼓励产业开放引资。突出引强引大引品牌,大力引进建材行业“龙头”企业,对引进全国建材产业前10强或行业20大,一次性奖励安义县100万元或50万元。每年采取市县联办的方式在建材产业集聚的区域举办专题的建材产业推介会,组织开展建材产业招商小分队活动,大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延伸产业链。支持鼓励安义建材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展会,给予摊位补贴,优先安排安义建材产业组团参展。
(二)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培育壮大
6、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和引导现有建材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对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发挥其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形成集聚带动效应。
7、支持鼓励重点企业上市融资。每年确定安义建材产业1-2家企业为重点扶持上市企业,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安义县指定专人跟踪服务,落实相关政策,力求实现上市突破。
8、支持培育高素质企业家队伍。通过补贴等方式,每年支持鼓励建材产业部分企业高管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学习深造,引导建材企业经营者更新观念,提升素质,逐步培养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现代企业家队伍。每年拿出20万元专项经费,在安义县举办2次建材产业发展专题研讨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三)支持产业集群提升发展水平
9、支持鼓励推广打响“安义建材”品牌。支持安义县在有知名度、影响力的媒体上,集中开展“安义建材”宣传推广,打响建材“安义制造”品牌,对宣传推广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实现由产品单一名牌向区域制造品牌的飞跃。鼓励企业创名牌,提升产业集群内品牌意识。工商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条件,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对获得国家、省工商部门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的规模以上建材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10、支持鼓励企业提高科技水平。每年拿出50万元,设立安义建材产业科技开发专项经费,组织科研机构针对安义建材产业发展中急需技术进行科研开发和攻关,并通过市场运作,实现技术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科技水平。鼓励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凡企业与高等院校或其它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建材技术研发中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11、支持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专业化分工。大力推动安义建材企业开展生产环节外包,促进专业化生产。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和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铝型材建材企业逐步分离熔铸及表面处理等耗能高、有污染生产环节,引进发展专业化生产企业。对企业关闭拆除耗能污染等生产环节的,经审定,一次性给予投资额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围绕节能减排加大投入,开展专业化分工,给予其投资总额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四)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2、支持鼓励安义建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面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区域内企业信息技术交流、生产性服务共享,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对当前产业发展急需的质量检测服务,凡引进或建立市级以上建材质量检测中心且面向行业提供服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3、支持鼓励建设建材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安义建材专业市场,打造安义建材企业产品交易、展示平台,建成区域性建材产品交易、集散中心,进一步促进安义建材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
14、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建立行业协会、同业商会。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作用。安义建材行业协会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建材企业综合实力评比,建立建材行业排行榜,创建建材产业黑名单制度,服务促进产业发展。
四、落实保障
15、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推进安义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义县政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义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问题,兑现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安义县要成立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出台配套措施,对接市级相关部门的政策落实,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建材产业集群发展目标的实现。
16、落实兑现政策。2012年,市本级从扶持企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兑现扶持安义县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推进该新型建材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安义县补足,相同政策在市本级不重复享受)。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外经贸委、金融办、工商局、商贸委、国土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对照支持政策,相应整合资源,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本实施意见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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