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无会月”期间深入开展“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无会月”期间深入开展“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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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在“无会月”期间深入开展“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干事、干练、干净政府建设,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上半年“双过半”、全年“两个不低于”的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无会月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4月、5月、6月为无会月。在此期间,不召开全市性会议,确有特殊情况需召开的会议,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在“无会月”期间,全市政府系统集中开展“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政府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总基调,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努力推动全市经济总量、发展后劲、竞争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打造“四个朝阳”、实现“六大跨越”和朝阳全面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范围
参加“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活动的范围:市政府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三、主要内容和活动方式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落地、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产业集群和园区建设、工业五项工程、“5+1”新城建设、老城区改造、小城镇建设、“一县一业”现代农业、坡地造林、青山工程、节水滴灌、辽西北饮水工程、畜牧小区建设、保护地生产、企业生产运行、城区经济、县域经济、现代服务业、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城市管理、城乡环境保护、安居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根据基层的实际需要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下基层活动。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转变政府部门工作作风,密切政府与基层干部群众的密切联系,树立和提升政府在基层干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在“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中,各级领导要抓住工作重点,在活动期间要至少下到一个基层单位;解决一个重点或难点问题;与基层干部群众开一次座谈会,征求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撰写一份调研报告,以此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作为建设干事、干练、干净政府的重要载体和转变作风、联系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实践活动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真正沉得下去,不流于形式,力戒敷衍了事、浅尝辄止,真正为基层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努力体现干事、干净、干练的良好政风。
2、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开展几次下基层活动,以何种方式开展活动,采取何种支持帮助措施,取得哪些实际成果。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下基层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解决,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下基层时一般不惊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要直接与基层对口部门联系,必要时可与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交换意见。
4、切实保证活动高质量推进。市、县政府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参加“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问题。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活动。
5、要加强活动的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要围绕本次活动,深入农村、企业、项目建设工地和生产第一线,追踪报道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例和优秀典型,着力宣传下基层活动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参加“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活动的部门,请于6月末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内容包括活动方式、征集问题、解决措施及取得成果。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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