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人民政府2014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人民政府2014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4〕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人民政府2014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从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意义,确保按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制定工作。凡列入2014年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必须按时将文件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方可制发,否则一律不予制发。

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积极主动参与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把好审核关,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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