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临河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临河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临河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河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临河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推进临河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区“三有一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要求,加快推进临河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富裕、宜居、和谐、幸福巴彦淖尔为目标,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将其真正建设成为广大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为构建幸福和谐巴彦淖尔奠定坚实基础。
㈡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把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居民群众的满意和幸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2、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根据临河区城市各街道和社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集中力量建成一批达标社区,重点打造一批示范社区。
3、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广泛发动社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及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4、分类建设,全面推进。
按照不同类型社区分类搞好社区改造升级,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新标准,全面推进所有社区的建设达标。
5、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城市各街道和职能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总体目标
城市已有的社区,80%的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在2011年要达到300平米以上,2012年全部达到300平米以上;城市新建的社区面积要不低于500平米,6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成信息化网络平台,用2-3年的时间将临河区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的新型标准化社区,基本实现党组织坚强有力、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运转协调高效、保障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治安良好稳定、小区环境清洁优美、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目标,为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做出典范。
三、主要任务
㈠认真调查,摸清情况(2011年5月20日—5月30日)。
由临河区政府负责,按照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达到120㎡以上、服务活动用房达到300㎡以上的标准要求,对临河地区现有51个城市社区认真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分析差距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同时,要形成专门的调查报告上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为制定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㈡立足实际,科学规划(2011年6月1日—6月20日)。
由市规划局牵头,临河区政府配合,在6月底前,根据临河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本着便于服务管理、有力于社区民主自治、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制定城市社区布局及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两年规划和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向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内容要明确道德、治安、法律、科普、文体、卫生、劳动保障、计生等公共事业服务进社区,市直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社区建设工作,于6月底前向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1年进社区的项目、内容和资金支持方案。
㈢依据规划,制定方案(2011年6月21日—6月30日)。
由临河区政府负责,本着“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城市已有的社区,80%的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在2011年要达到300平米以上,2012年全部达到300平米以上;城市新建的社区面积要不低于500平米,6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成信息化网络平台”的目标和城市社区建设各项规划,详细制定推进临河城市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㈣抓好落实,强化监督(2011年7月1日—2012年)。
各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落实好临河城市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市规划局要对研究确定的社区居委会的规划建设手续从简从快;市城市执法局要加强监管,对有关规划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对违反规划的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纠正,并将不良的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用房不落实或流失的,要及时向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情况。对各有关部门提出的进社区项目、内容和资金支持方案,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召开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2011年各部门有关建设资金和市财政以奖代补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
四、保障措施
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社区建设是党和政府管理和经营城市的根本途径,是关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社区建设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㈡拓展渠道,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切实落实社区工作者补贴、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为社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一是增加财政投入。2011年,市财政将以奖代补资金由150万元增加到400万元,并根据财政增长状况逐年增加,确保经费落实到位。组织、公安、民政、人社、文体、广电、卫生、教育、残联等各有关单位建设资金要捆绑使用,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逐步推进;二是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支持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驻社区单位,对社区给予物力、财力、设施、办公场所、活动场所等多方面支持,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三是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发动有能力的企业投资建设社区服务设施。
㈢强化督查,树立典型市委、政府将社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定期表彰,推广和交流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支持、全体居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