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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贾雷鸣同志给予表彰奖励的通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贾雷鸣同志给予表彰奖励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文艺创作是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鼓励和支持文艺创作事业,精品佳作不断涌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3年,由陕西省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影集团、宝鸡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出品、宝鸡电视台台长贾雷鸣同志担任编剧的电影《德吉的诉讼》,荣获第6届德国科隆电影节中国最佳影片奖和第8届法国巴黎中国电影节最佳编剧奖。这是宝鸡影视作品首次在国际舞台上获奖,实现了创作发展的历史性突破。该片同时被列为陕西省文艺创作精品项目,为我市争得了荣誉。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努力提高创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贾雷鸣同志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1万元。希望贾雷鸣同志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创作更多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讴歌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实现宝鸡文化影响力走在西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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