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中心城市人口规模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文号:商政发〔2010〕17号
颁布日期:2010-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中心城市人口规模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全面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现就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市人口规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力求突破,通过优化生活和创业环境,坚持以产业聚集人,以文化凝聚人,以政策吸引人,加快对外来人口的吸纳,加快周边人口向中心城市聚集,活跃经济要素,促进工业生产和商贸流通,扩大消费需求,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扩大中心城市人口规模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扩大城市人口必须统筹解决好生产、生活等各种要素,各类规划互相衔接,相互促进。

2、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原则。通过扩大人口规模带动生产和消费、提供社会服务。

3、人与自然和谐原则。以低碳、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选择科学的生活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4、扩大城市人口规模与提高市民素质并举原则。着眼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市民素养,建设文明城市。

5、依法有序原则。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创造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远期目标:到2020年前实现商丹一体化,中心城市面积达到68平方公里,中心城市人口达到50万人。

近期目标:紧紧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商洛区域规划、商丹循环工业园区建设、西安第二生活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城市环境,扩大产业规模,通过来商从业、居住、旅游、求学、养生等途径,增加居住人口。到2012年,中心城市人口由现在的20万人增加到25万人,完成中心城市规划区四办两镇村改居;到2015年,中心城市人口达到30万人。

三、主要措施

(一)规划引导。完善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尽快向社会公布。市区联动,制定商州区四办两镇辖区内行政村及社区建设规划。强化规划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城市建设沿着科学、健康的轨道向前推进。

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

(二)加快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以产业聚集人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园区内各个项目早日投产。以园区扩大城区,融园区与城市于一体,成为支撑城市发展的经济核心区和新的人口增长区。

由商丹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配合。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升服务功能,增加流动人口。整合各类城市资源,着力打造具有中心城市特色的商贸流通、旅住餐饮、体赛会展、休闲娱乐、康复养生、艺术创作等产业门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社会综合服务网络,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口向中心城市聚集。

由市商务局、旅游局、文化文物广电局、卫生局、体育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负责。

(四)培育房地产市场,让各类人口“居者有其屋”。发挥区位和生态优势,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工,采取切实措施,繁荣房地产业,鼓励引导企业法人和外来投资商在中心城区发展商品房、限价房和高端地产,满足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配合。

(五)加快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合理利用土地,扩大容积率,提高绿地率和绿化率,改善旧城区居民居住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商州区政府负责。

(六)稳步推进村改居,使城市农民变为市民。以商州区四办两镇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村改居工作,转变农民身份,实行社区化管理。按照现行行政村建制组建社区,先运行,后规范。

由商州区政府负责。

(七)深化配套改革,完善体制保障。切实深化户籍、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流转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完善城乡统筹发展的配套政策,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激情,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

由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负责。

(八)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通过公办、民办等多种形式,增加校点,整合资源,扩大招生规模。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增加布点密度,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政策优惠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康复的老年公寓,积极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

由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

四、有关政策

(一)在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取消村民建房划拨宅基地,鼓励村民按照城市规划集中建房,或在定向安置居住区按安置价购买成套住房。

(二)鼓励以社区为单位,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照“自我拆迁安置、自我设计建设、自我民主管理、自求收支平衡”的原则,搞好城中村改造。

(三)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个人财产进行股份制经营,以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为单位,依据《物权法》,对集体资产、农户耕地和林地经营权、庄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财产进行确权登记,以资产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入股经营,让农民揣着股份进“城”,失地后仍然拥有集体财产处置权,准失地农民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权,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四)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心城市规划区优先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此前,养老保险按照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有关规定,由参保对象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参保对象自主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

(五)村改居居民所享受的土地承包、子女入伍安置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具体优惠政策,将另行研究确定。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扩大中心城市人口规模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商丹循环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城乡建设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教育局、旅游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文化文物广电局、体育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局、商州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指导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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