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内江代表团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内江代表团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内江代表团的通知
内府办函[201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比赛将于2014年7-8月在遂宁市举行。为切实做好我市备战和参赛工作,全面完成参赛目标任务,充分展示内江体育工作成绩和广大青少年精神风貌,市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第十二届运会内江代表团。现将代表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组成人员
团长:向志习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团长:叶永康市体育局局长
龚洪贵市教育局局长
副团长:杨忠市委副秘书长
刘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黎兆武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廖跃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
周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东洪市财政局局长
陈昭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娅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朱廷团市委书记
苏晓蓓市妇联主席
秘书长:叶永康(兼)
副秘书长:黄平市体育局副局长
彭绍智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曾佳秀市体育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内江日报社、内江广播电视台抽调人员组成。
二、代表团的任务
(一)加强代表团及各代表队的政治思想和管理工作,确保参赛任务安全、圆满完成,实现运动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双丰收。
(二)下达参赛任务,同各承训单位签订任务书,同各代表队签订赛风赛纪及安全责任书。
(三)强化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力争完成“团体总分或奖牌总数或金牌总数进入全省前六名”的参赛目标任务。
(四)搞好各代表队的组队、报名和参赛工作。
(五)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为各代表队服务。
(六)筹集资金,管好、用好代表团训练、参赛和奖励经费,确保奖励政策的兑现落实。
(七)协调同省体育局各项目负责人、各市(州)代表团之间的关系,处理各代表队在训练、参赛中的有关问题。
三、其他事项
(一)被抽调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于7月5日至8月底集中办公。
(二)被抽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负责。
(三)代表团的训练、参赛、奖励经费等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列支。
(四)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