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内府办函〔2011〕22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内府办函〔2011〕22号
信息内容: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资金保障。请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对本县(区)、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并形成本县(区)、本单位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报告》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地方政府机关)》,于2011年2月28日前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汇总。现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报告和整改工作统计表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市政府今年上半年将对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整改检查重点为政府机关各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操作系统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各部门指派专人对本单位的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并逐一登记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除对辖区内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外,还要负责将县区人民政府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一并汇总,形成本县区《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报告》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地方政府机关)》一并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汇总。
各县(区)人民政府在督促整改阶段,应将本地软件采购情况工作安排、资金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以便于市上组织检查验收。
(二)市政府各部门和省直部门对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并形成本部门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报告》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一并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汇总。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全市正版软件采购情况工作安排、资金落实情况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汇总。
联系人: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版权)科叶芊
联系电话:2279133、13890480528
附件:1、地方政府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
2、部门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
(地方政府机关)
http://www.neijiang.gov.cn/open/show/JO003-03003-2011-00031?j=2
附件2: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
(市级部门、省直部门)
http://www.neijiang.gov.cn/open/show/JO003-03003-2011-00031?j=2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