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3]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环保局《自治州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自治州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推进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造乌昌都市圈生态屏障,提升美丽昌吉建设水平,结合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2年,昌吉市、阜康市、木垒县、奇台县、玛纳斯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到85%以上,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呼图壁县和吉木萨尔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5%以上,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全州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均呈上升趋势,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表1)。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2012年,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7.56万吨、8.29万吨和6.95万吨。全州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火力发电业、热力供应和煤化工行业。近年来,随着我州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的逐年加大,全州二氧化硫和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同2010年相比,总体出现下降。但由于工程减排项目均在建设中,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尤其是氮氧化物减排任务(表2)。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昌吉州“混合型”大气污染已经显现,夏季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冬季采暖期燃煤污染等季节性特征污染问题突出。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区域燃煤总量持续增长,资源型工业企业污染问题突出,二氧化硫污染依然较重,氮氧化物排放量逐年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加重,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薄弱(表3、4、5)。
二、2013年度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到85%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2013年,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控制目标分别为6.67万吨、8.06万吨、6.04万吨,分别较2012年下降11.8%、2.8%、13.1%(表6)。
(三)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建立区域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建设和完善监测体系,实现网络全覆盖。实施区域大气环境动态管理,实时反映和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三、2013年度重点任务
(一)昌吉市
1.2013年底前完成煤炭禁燃区划定工作。具体范围为:红旗路以南,南公园路以北,屯河路以西,长宁路、青年路以东,包括1-20、25、27、37、39-47、53-56、58号小区,共计37个小区,禁燃区面积11.04平方公里。
2.加大热电联产,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工作。热电联产已实施项目要求关停的燃煤锅炉必须按期关停。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包括新疆庆源实业集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亚中集团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等企业的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逐步淘汰10蒸吨/时以下小型燃煤锅炉。按照要求,热电替代分散锅炉房17座,锅炉39台,锅炉总吨位353.28蒸吨/时。闽昌工业园、三工—八钢工业园、热源全部以热电联产供应。
3.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控制。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和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天山分公司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
4.加大工业烟粉尘治理力度,削减颗粒物排放。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公司和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天山分公司完成除尘改造,执行新的烟粉尘排放标准。
5.控制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内热电厂、工业企业的储煤场所全部采用密闭式储煤场。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监管,所有城市渣土运输车辆实行资质管理,采取密闭运输,推进料场堆场扬尘综合治理。2013年,重点控制区内降尘强度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5%以上,到2015年下降15%以上。
(二)阜康市
1.重点控制区内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必须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低氮燃烧等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均达到95%以上,确保大气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钢铁(铸造)、焦化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非电行业的烟气、二氧化硫治理。现役烧结(球团)设备机头烟尘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进行高效除尘技术改造。炼焦工序应配备地面站高效除尘系统,积极推广使用干熄焦技术;炼铁出铁口、撇渣器、铁水沟等位置设置密闭收尘罩,并配置袋式除尘器。所有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推进炼焦炉煤气脱硫,硫化氢脱除效率达到95%以上;加大有色金属冶炼业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冶炼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率。
3.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2013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4.控制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内热电厂、工业企业的储煤场所全部采用密闭式储煤场。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监管,所有城市渣土运输车辆实行资质管理,采取密闭运输,推进料场堆场扬尘综合治理。
(三)新疆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1.煤炭开采企业环境治理。重点是露天煤矿采矿粉尘治理,包括密闭式储煤筒仓、输煤廊桥、合并储煤场,筛分设置布袋式除尘器等防尘措施,以及排土场生态恢复、运输道路硬化,生活区环境卫生整治。
2.煤电冶金企业环境治理。主要是火电和电解铝企业,电力和自备电站主要是落实电厂锅炉除尘及脱硫脱硝,电解铝主要控制特征污染物氟化物污染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3.煤化工企业环境治理。主要是煤制气项目、新疆宜化公司等煤化工深加工项目工艺废气及废水污染物的治理。2014年完成新疆宜化水泥脱硝和酸化水治理。
4.芨芨湖兰炭行业的整治。配合奇台县和木垒县完成芨芨湖兰炭企业的粉尘、烟尘、废水、脱硫等污染整治和荒煤气资源化利用。
5.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生活区污水集中处理、园区集中供热、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等。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是矿区的生态恢复,生活区的绿化、美化、硬化,逐步改善准东地区的生态环境面貌。
(四)玛纳斯县
深入开展电力和热电联产脱硫脱硝治理,区域替代小供热锅炉,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小兰炭、小铸造企业。开展玛河工业园区浆粕化纤行业生产供热锅炉脱硫设施改造工程和工艺废气(硫化氢和二硫化碳恶臭气体)治理。2013年底前粘胶短纤工艺废气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呼图壁县
加快启动大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小兰炭、小铸造企业,深化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和项目污染治理,主要是煤化工、钢铁及铸造行业污染治理。加快园区产业改造升级,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落后工艺设备坚决予以淘汰关停。
(六)吉木萨尔县
加大污染综合整治力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2013年9月前完成吉木萨尔县天宇华鑫水泥开发有限公司水泥窑脱硝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氮氧化物减排100吨。深化北三台工业园区及水溪沟区域铸造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于2013年底完成出铁场烟气布袋除尘装置建设,混匀料场喷洒系统和封闭式料仓建设,转运站皮带机头(机尾、燃料破碎、烧结机配料、成品筛分、喷煤选粉、碾泥机)各产尘点布袋除尘装置建设;烧结机机头、机尾烟尘电除尘或布袋除尘装置建设,烧结机机头烟气脱硫建设,高炉煤气利用及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和亮化工作。焦炭、兰炭企业完成焦炉炉顶装煤系统烟气治理工程及原料及产品堆放场地的防风抑尘网的喷淋设施的建设;完成焦炉煤气回收利用。2013年底前完成中粮屯河吉木萨尔县番茄制品分公司堆煤场防尘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煤炭经营储存场所环境管理。
(七)奇台县
1.淘汰落后产能。对重点区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予以关停。完成新疆西域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有条件的开展拆并燃煤小锅炉,逐步实现城乡“煤改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
2.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治理。完成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及制糖、供热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建设;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3.控制扬尘及工业粉尘污染。组织制定和实施绿色施工标准,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落实建筑工地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施工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洒水压尘等扬尘控制措施。
(八)木垒县
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关停芨芨湖工业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兰炭项目,2013年关停正阳、正和2家兰炭企业。开展拆并燃煤小锅炉实施连片集中供热,逐步实现城乡“煤改气”,严格控制扬尘及工业粉尘污染。
四、201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一)污染企业搬迁项目。完成60家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工作(表7)。
(二)工业污染企业治理项目。
1.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包括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钢铁烧结机二氧化硫治理共计19个项目(表8、9)。
2.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包括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治理共计6个项目(表10)。
3.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包括燃煤电厂除尘设施改造、钢铁烧结机除尘设施改造、水泥窑除尘设施改造、燃煤锅炉除尘及综合治理、其他颗粒物治理共计16个项目(表11、12、13、14、15)。
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主要对1家企业进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表16)。
(三)油气回收治理。主要对全州123座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治理(表17)。
(四)扬尘综合整治。主要对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堆场、料场、施工工地及煤场进行扬尘综合整治(表18)。
(五)能力建设。包括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企业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控能力建设、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项目(表19、20、21、22)。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做为责任主体,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策保障。执行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电价政策;严格对自治区已经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
(三)资金保障。各县市、园区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
(四)奖惩保障。将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自治州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年底统一组织考核,兑现奖惩。
附表:
1.昌吉州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昌吉州各县市主要大气污
3.2013年度两城市重点工程项目污染物预计削减情况统计表染物排放状况
4.2013年度昌吉州两城市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及污染物预计削减情况统计表
5.2013年度两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情况统计表
6.昌吉州各县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7.污染企业搬迁整治项目表
8.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9.钢铁烧结机/球团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10.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
11.燃煤电厂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12.钢铁烧结机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13.水泥窑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14.燃煤锅炉除尘及综合治理项目
15.其他颗粒物治理项目
16.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17.油气回收项目
18.扬尘综合整治项目
19.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20.企业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21.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22.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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