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昌州政办发[201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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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1]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1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州党委、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落实自治州“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推动各项防灾减灾基础建设项目落实,指导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抓好危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推进自治州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强化培训,进一步夯实应急管理基础,不断提高我州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积极指导和协调县市、部门及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强化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工作职能,大力推进应急队伍建设。重点督促县市层面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实现专编专职相对稳定;并督促县市明确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兼职人员的职责任务。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办法,形成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的管理机制;2011年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发布后,州应急办要及时组织修订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并指导和组织县市、各行业部门制订、修订和完善各自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适时组织专家组开展基层预案课题研究,编制预案工作指南,及时举办预案管理工作培训班,增强编制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抓好预案演练。研究制定演练评估指南,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年内州应急办将组织开展一次依托州应急指挥中心实现远程调度指挥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各县市(园区)、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日常性演练外,年内至少组织1-2次规模以上、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效果明显的应急演练。
(三)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实施办法》为契机,组织研究制定相配套的实施办法或方案,确保《应对法》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
(四)抓紧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鉴于自治州“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没纳入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子规划,要迅速协同相关部门编制《“十二五”期间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各县市(园区)、各行业部门积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做好与自治区应急体系“十二五”规划衔接,积极推动应急体系建设。
(五)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作用。组织专家在制定应急体系“十二五”规划和应对法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应急储备金、巨灾保险、大灾补偿等方面开展调研、论证工作;采取约稿等形式,组织专家申报课题研究,积极向自治州提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政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依据;二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州、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联合团委、红十字等群团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组建、登记、造册工作,推广区内外先进地区在队伍建设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全州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三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针对应急救援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资源共享和高效调运机制,并对应急处置中调用的单位或个人物资探索建立征用补偿制度。
(六)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制定《2011—2015年昌吉州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继续联合相关培训机构,继续抓好分类培训,分别对分管领导、应急管理干部、公务员、应急救援人员、基层信息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的专业培训;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和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自救互救应急知识和预案的宣传工作力度,州、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至少开展1-2次多方面参与的应急管理知识日常普及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扩大宣传工作载体。督促各涉灾部门做好各相关领域的安全宣传工作,整合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宣传资源,搭建宣传共享平台,扩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覆盖面,逐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七)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业务工作。配合“自治区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客户端”软件测试的同时,研究探索州级应急平台应用软件建设,根据自治区提供的技术标准,着手开发州级应用软件,实现信息直报、应急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地理信息分析等功能;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自治州提出的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要求,认真做好与本地、本部门相关的应急管理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借助计算机网络提升应急管理效率,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提高辅助决策的水平。
八)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启动自治州应急平台三期规划建设工作。一是整合自治州范围内视频图像资源,优先考虑社会层面图像资源整合的规划及数据收集工作;二是增强应急指挥平台的远程指挥功能。在州县两级配备移动单兵图传系统,利用无线网络传输事发现场实时音视频信号,扩大远程指挥的覆盖面,增强应用灵活性;三是在去年应急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各部门、行业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和动态监管制度,定期普查现有资源底数,分种类、用途对专业部门的、社会层面的、周边地区的应急物资建立数据库,以此为基础,分析评估物资保障能力,制定物资储备规划,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四是以应用为先导,科学规划,指导各县市、各专业指挥系统展开应急平台系统建设。
(九)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按照区、州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报送渠道,丰富信息报送内容,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动态,探索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将应急信息和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完善信息统计考评工作。各县市(园区)每月上报应急管理动态信息不少于4条,州应急委成员单位每月上报应急管理动态信息不少于2条;继续加强与昌吉军区、武警支队等驻昌部队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
(十)不断提高协助领导处突能力。不断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分工协作,完善应急方案和相关文件资料库,改善通信联络等应急装备,确保紧急情况下拉得出、用得上;充分发挥应急办的职能和职责,在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跟随州领导赴事发现场,准确掌握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主动分析研判形势,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和做好现场服务工作;加强与各县市、各部门的沟通,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做好统计、排查、摸底等基础工作,掌握主要应急救援力量、物资、通信等资源分布,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十一)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州、县市应急委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强化应急委成员单位会商、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应急委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职责,理顺不同层级政府及部门在紧急状态下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配套保障机制,形成统一调度、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十二)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基层单位预案编制、应急管理项目建设、应急物资保障、演练、宣传等方面的的业务指导力度;每个县市要确定1-2个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示范点,以抓典型促工作;州人民政府将在年内适时召开全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提升全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十三)完善应急管理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各县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评分办法,重点在发挥各级应急办职能和职责、预案体系、应急队伍、预测预警、物资储备建设和应急演练、宣传教育等方面考核,并将日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在信息报送、应急处置、视频会议、培训学习等工作方面形成通报制度,统筹考虑各县市年内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年底考核成绩确定等次,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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