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2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和行办发明电〔2011〕327号
颁布日期:2011-1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关于2012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和行办发明电〔2011〕3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各部队,各群众团体: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元旦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59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和田行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2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2年元旦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11〕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元旦放假通知如下:

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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