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和行办发〔2010〕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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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和田地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0〕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和各单位,各企业、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
行署纠风办制定的《和田地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和田地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七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届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和田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做好纠风工作,加快推进政府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结合和田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地委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和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富民强区固边”战略新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侵害农牧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摸清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加强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建材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牧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牧)收费监管,及时查处面向农牧民群众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涉企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等规定,对国家和自治区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禁止继续收取或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加快推进涉企收费相关改革。完善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防止因利益驱动乱收费。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多扶持帮助,少设卡设限;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企业要求捐赠、捐献钱物用于举办和支援公益事业,必须按规定逐级申报;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活动。坚决禁止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活动,必须严格审批,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等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各县市、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审批新增项目。
(四)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资金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采购的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地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逐步扩大采购范围;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积极推行单病种限价办法,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全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坚决制止和纠正乱检查、乱用药问题。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药品加成的改革措施,坚决纠正药品乱加价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药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严肃查处开单提成和收取药品、器械回扣等贿赂案件;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五)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规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平调和虚报冒领教育经费的问题,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规章制度,解决教辅材料泛滥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问题;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六)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方式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质量技术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和稽查工作,确保各族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七)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现象。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地区范围内已设立的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八)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对口支援资金、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庸、懒、散、乱”的工作作风。各级政府部门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高效履责,强化对所属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以服务窗口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着力塑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十)继续推进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等单位作为重要评议对象,接受群众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结合自治区公布的评比达标项目,对2006、2007年自治区挂牌表彰的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复检。今年,地区本级将对地区民政局、社会保险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及工商银行和田地区分行、农业银行和田地区分行、中国电信和田分公司、移动和田分公司、和田机场等单位进行重点评议;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和广行风”热线节目,召开和广行风热线节目创新工作座谈会,研究探索热线工作创新举措,使之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此外,要认真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及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所驻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关注。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加大对纠风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行风热线、民生连线等方式,引导群众对政府部门和行业作风的监督,提高全社会对纠风工作的关注度。各级政府部门要把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要主动公开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要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反馈、适时公示。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故事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纠风部门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教育和震慑,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对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求真务实,夯实纠风基础。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努力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力求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举办纠风干部培训班、开办纠风工作业务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纠风队伍能力建设。
(五)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要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以行风热线为抓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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