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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暨对12件实事实行重点督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0-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办发〔2000〕6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暨对12件实事实行重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0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长春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措施,完善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市政府将定期对各项工作特别是12件实事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听取汇报,并责成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促检查。年底全面考核验收,与各部门和单位岗位责任制目标有机结合,对完成较好的、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承办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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