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二○○六年城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发〔2006〕4号
颁布日期:2006-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6〕4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二○○六年城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二○○六年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十二日

拱墅区二○○六年城市管理工作意见

为积极贯彻区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环境建设,进一步美化城区形象,提高城区品位和综合竞争力,现就2006年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实施“环境立区”战略,继续按照“环境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办法,落实管理保障,以重点工作的实施提升城区环境品位,以特色工作的创建争取城管工作局部走在城区前列,以难点问题的攻克实现环境面貌新的变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城管工作在全市“保四争三”的目标。

二、突出工作重点

1、推进背街小巷改善

2006年计划改善街巷124条,其中特色类7条,提高类48条,实施电力杆线“上改下”28条,工程估算7794万元。按照道路平整、增设路灯、增加绿化、管线梳理、截污纳管、立面整治、拆除违法建筑、改善交通和停车条件、增设公厕和果壳箱、完善服务文化功能等10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街巷实际情况,能改尽改,在2006年11月底前完成改善任务。

2、开展数字城管建设

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数字城管”工作。对辖区进行合理划分,将城区管理空间进行网格化处理,形成全覆盖、网格式管理,消灭管理盲区,并对城市管理部件进行普查和定标,对城市管理事件进行梳理,明确每一项事件和部件的责任主体,避免职责交叉,逐步实现条与条、条与块、块与块之间的无缝衔接。

3、加强“四化”长效管理

在巩固和扩大“四化”管理覆盖面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整改率,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长效管理。洁化方面,着力提高作业标准和保洁水平,保证城区主要道路路面垃圾在20分钟内完成清理;提升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争取机扫率达到60%以上。绿化方面,进一步理清责任界限,消除管理盲区,提高绿化养护质量。亮化方面,结合城区灯光环境建设,进一步规范店招店牌管理。序化方面,深化完善“门前三包”IC卡管理和数字执法系统,逐步消除“两摊”、“十乱”现象。

三、创建工作特色

1、落实背街小巷长效管理

推行街长负责制,制订一路一策,做到定人员、定标准、定考核“三定管理”,“门前三包”IC卡管理从主要道路向背街小巷延伸,提高经营户自律意识。

2、建立数字执法系统

建立“三位一体”城管执法监控体系,实现实时监控、统一指挥、快速出击,做到违法现象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提高执法的时效性。建立街面实时监控指挥系统,利用公安网络共享,在全区设立30个电子监控点,对主要道路、窗口地段实行24小时监控;建立移动网络监控点,在全区热点、难点地段和建设工地设立移动监控点,进行重点布控;建立“城管执法110”车载监控,东西以运河为界,南北以大关路为界,将全区划分为四个巡查区块,配备车载监控巡逻车,提高快速反应速度。

3、健全拆、防、控工作机制

进一步巩固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和完善拆、防、控工作机制。健全村(社区)、镇、区三级巡查机制,各村建立一般区域不少于1人,重点区域不少于2人的巡查队伍,发现违法建筑材料堆放或违建行为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劝告,制止违法行为,并在第一时间抄报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各镇建立不少于6人的即查即拆队伍,发现违建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强拆;区级执法、国土、建设等职能部门建立巡查督查队伍,配合镇、街道,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执法查处。建立农村建房工匠源头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建房建筑工匠的管理,使农村建筑工匠逐步纳入统一、规范管理的轨道,对未经规划等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违规施工的建筑工匠和单位,依法暂扣违法施工工具,取缔无证施工。推广“村规民约”控违办法。积极推广祥符桥村以“村规民约”遏制违法建设的经验,把违建管理与村组分红等经济、福利分配机制紧密地结合,调动群众参与拆违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

四、主攻工作难点

1、大力整治社区环境

结合废旧物品收购点整治行动,探索完善社区义工等社区卫生保洁新模式,着力消除垃圾不入箱现象;结合绿色社区创建,落实社区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开展护绿养绿活动,杜绝侵占绿地现象,不断提升社区绿化档次;结合拆违工作,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深化“安静小区”创建,为社区居民创造文明、优美、整洁、宁静的生活环境。

2、大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

继续以争创星级、绿色市场活动为主抓手,加强市场周边清扫保洁和停车秩序管理,着力解决脏、乱、差现象;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逐步对大棚市场进行改造,改善市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机制,推广经济承包、责任考核等更有效的管理模式。

3、大力整治无证开水炉

对辖区无证开水炉数量、地址、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由各镇、街道牵头,工商、环保、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缔无证经营,拆除违法建筑,消除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落实管理责任

1、强化区级组织领导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制订出台拱墅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区城管办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区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职能。

2、落实镇、街道主体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镇、街道作为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对本辖区城市管理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等工作,及时组织市政、绿化、环卫、城管执法和物业管理等单位,解决区域范围内城市管理问题。

3、发挥社区参与和服务作用。一是结合社区城管工作联系站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城市管理的参与作用,一方面要当好信息采集员,沟通城市管理投诉、建议渠道,形成城管快速反应机制;另一方面要当好问题处理协调员,组织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二是结合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以文明社区等评比活动为载体,提高社区群众文明素质,增强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

(二)完善管理机制

1、完善作业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市场化运作为方向的市政、环卫、绿化日常管理。2006年,新增道路和河道两侧绿化养护、保洁作业全部实施招投标,未实行招投标的存量道路养护作业全面实行合同化管理,由区城管办明确养护标准、委托时间,落实养护经费,制订考核办法。

2、完善巡查督查机制。区城管办要完善两级巡督查机制,区级建立由区城管办负责,区效能监督、文明创建等相关督查人员参与的经常性巡督查队伍;各镇、街道建立以城管科、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巡督查队伍,采取定期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抄告问题的落实。区行政执法局要坚持和巩固机动、徒步、错时三岗网格巡查机制,提高主要道路街面管控水平,延长管控时间和范围。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市城管办“四化”检查内容,及时调整检查考核办法,适应城管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城管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设立问题整改率月排行榜,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通过实施“以奖代拨”等办法,发挥“四两拨千斤”效应,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

1、加大区级资金投入。区财政继续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区城管专项资金,同时,对城市管理的应急事件,按“及时处理在先,责任界定在后”的原则,落实应急事件“代整治”资金。

2、镇、街道也应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各镇、街道应从本级可用资金中安排50-10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并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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