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事局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事局文号:荆人〔2006〕13号
颁布日期:2006-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

荆人〔2006〕13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全市人事局系统“争先创优”活动,规范机关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人事”,现就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继续在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实行“双目标”责任制管理,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双百分制目标考评体系与考评办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能和核定的职数,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要求等细化、量化、具体化,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建立检查考评制度,将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及每个工作人员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履职不力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此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二、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行政公开制度,是打造“阳光人事”的必然要求,人事业务的办理应该按照《荆门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法》和《荆门市人事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以适当形式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外,一切人事权力的运用、人事业务办理及人事政策法规都要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为:人事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承诺、办理时限、办事结果等。公开的形式可以采取专栏、上网、上墙和媒体公开等进行,通过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行政审批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清理执法职权、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权限、标准、程序等,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用,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科室(单位)以窗口为中心,提供后续服务。要向窗口充分授权,即办事项交由窗口直接办理。三是整合职能,实行审批流程再造。对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审批事项,如人事调配、军转安置、人事代理、合同鉴证等,要对审批流程进行调整和重新明确,减少环节、缩短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流转效率,尽量避免办事人员或单位多头请示,重复审查,多处审批的现象。四是审批全面提速。每个审批事项都应明确服务时限,并上墙、上网公开。一般事项应做到随到随办,需要一定审核、办理时间的事项,一般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复杂事项应控制在2个月内。不能限时办结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原由,并须报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备案同意。五是规范收费行为,各单位、各科室在清理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费用减免标准及减免审批程序重新明确,在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并标明物价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杜绝一切形式的乱收费。四、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优质服务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关键所在。各科室、各单位要按“争先创优”活动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一是继续执行“五个一”文明接待规程,提倡使用文明办公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做到接待热情,办事认真,处理及时,对大宗人事业务办理继续实行上门服务。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和“同岗替代制”。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引导协调办理有关事项,不推诿,能办则办,不能办说明理由,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不属职责范围的要帮助协调、联系、引导办理。某一岗位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代行其职,以保证工作连续性和履职不缺岗。三是实行服务承诺制。各科室、各单位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及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可以通过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公开栏、触摸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实行超时默认制和否决备案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经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无正当理由、且不事先告知服务对象延办而超时的,视为无条件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办人负责。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认为服务对象的诉求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签批备查,并书面告知服务对象。

五、加大效能考核和效能监察力度。一是成立市人事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张维平同志为组长,龙亦兵、黄光斌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效能考核小组和效能监察小组,分别负责机关考评和纪律监督、投诉处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考评制度。机关效能考评小组下分四个考评专班,分别对机关学习、业务工作、安全卫生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各考评小组要明确职责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各项考评工作,促进效能机关的建设。三是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各科室、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服务对象可以投诉,局效能建设办公室应当受理。(1)不履行、不依法履行职责和违反有关规定、制度的行为;(2)工作效率低下,互相推诿、扯皮的;(3)不文明行政,作风粗暴、态度恶劣以及刁难服务对象的;(4)有吃拿卡要,办事不公正及其它违反湖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荆门市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科室)行政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科室)及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其它不依法行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承担责任,严格按照市人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及其它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五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发挥荆门市行政效能监督员和局行风监督员作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检查考评和通报,对群众投诉、市长专线投诉、电话举报等反映的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查实,限期整改,严肃处理,并作为年终“双目标”考核评先的依据。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通知的通知

白银市农药经营和安全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