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2007〕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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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8-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7〕7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黄南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
为全面、正确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推进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州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州政府和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通过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黄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州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建立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等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整体看,全州政务公开工作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对省十届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时提出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研究提高等问题,在我州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各县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实施《条例》为契机,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措施,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公开监督条件下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要抓紧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情况、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于2007年8月20日前报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要运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黄南报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使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地区、各部门《条例》宣传计划、方案于2007年8月20日前报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由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人事部门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使各级公务员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实施《条例》和促进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各县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条例》要求贯穿到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中。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州政府各部门编制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同时,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贯彻《条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及举报制度,并逐步对这些制度进行规范。州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统一的规范文本,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目录编制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县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省十届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政务公开工作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内容、形式、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事公开等情况。检查范围既包括州政府各部门、县、乡(镇)行政机关,又包括公共事业单位。在对政务公开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各县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对政务公开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25日前报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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