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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陈宝箴、陈三立故居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陈宝箴、陈三立故居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642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陈宝箴、陈三立故居保护规划立项申请书>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4]9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陈宝箴、陈三立故居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化文物价值评估,细化文物现状评估,尤其是后侧山体的稳定性评估,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合理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建设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文物周边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三)加强展示利用和管理规划。将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相结合,统筹安排展示利用项目。
(四)重视基础设施、虫害(白蚁)治理等专项规划内容。
(五)注意与村镇建设规划的衔接。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陈宝箴、陈三立故居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核。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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