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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应张天然气输气管道支线北三县项目通过金界壕遗址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应张天然气输气管道支线北三县项目通过金界壕遗址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447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应张天然气输气管道支线北三县项目穿越金代长城遗址方案等材料的请示》(冀文物字[2014]3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应张天然气输气管道支线北三县项目在河北省康保县(坐标:东经114°37′22.97″,北纬41°44′29.77″)采用定向钻方式通过金界壕遗址的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进一步明确拟建管道线路通过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
(二)补充拟建管道线路通过处金界壕遗址平、立、剖面实测图,准确标识拟建管道线路、施工组织区域与遗址的位置关系。
(三)进一步评估拟建管道线路工程对相关金界壕遗址段落稳定性的影响。
(四)补充施工及运营期间,遗址本体稳定性监测措施及相应的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三、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核准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实施前,应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管道通过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如遇重要发现,应及时调整方案予以避让。请你局加强对该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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