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宣化下八里辽墓出土木漆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河北宣化下八里辽墓出土木漆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234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河北易县清西陵馆藏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河北宣化下八里辽墓出土木漆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1]29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河北宣化下八里辽墓出土木漆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所涉一级文物请单独编制方案另行报批。

二、木漆器文物保护不宜采用环氧玻璃钢加固,请选用成熟适用的加固材料,由你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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