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五期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五期培训班的通知

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19号)要求,我司分别定于2014年4月、5月在成都市、济南市举办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五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形式

分为A班和B班,分别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地域的城市举办,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

二、参加人员

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全体研修学员。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等其他人员可作为旁听生参加学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A班

培训时间:2014年4月22日—28日,4月21日(星期一)报到。

培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宾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江汉路29号)

联系电话:028—89497777

(二)B班

培训时间:2014年5月31日—6月6日,5月30日(星期五)报到。

培训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山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28号)

联系电话:0531-82951818

四、培训主题

《神农本草经》、名方名药的解读及其临证运用。

五、培训费

1200元/人。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按项目规定自行办理。

六、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承办单位: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2014年下半年将举行第六期培训班,届时将组织中医经典理论闭卷考试,请各位学员认真复习,做好迎考的准备工作。

(二)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本省区研修学员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研修学员要妥善安排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三)培训学员填写《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五期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1),A班请于2014年4月10日前、B班请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将依据学员在报名回执单中提出的要求具体分班,原则上分班后不再调换班次。研修学员如逾期未报者,被随机分班。

(四)本期培训班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12学分。

(五)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宾馆,具体地址及行车路线见附件2。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曾兴水

办公电话:010—599576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杨建宇13520823252李淼13810686758

徐沙沙13651147701贾军英18210589400

办公电话:010—670164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五期培训班报名回执

2.宾馆地址与行车路线

附件1.doc

文件类型:.doc9d575b725e1af85df16a52261c8bc4b3.doc(30.00KB)

附件2.doc

文件类型:.doc760dd93eaa708a554f2c2ec5959363c0.doc(29.50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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