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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三批开放区域的公告
| 颁布单位: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三批开放区域的公告
2008年7月18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全国13个省、直辖市试点开放,2009年2月扩大到25个省、区、市。此项工作实施以来,业务开展健康有序,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实践表明,赴台旅游有序实施,推动了两岸双向旅游往来,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鉴此,增加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六省、区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三批开放区域,并自2010年7月18日起执行。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开放区域扩大后,我会还将进一步做好包括增加赴台旅游组团社在内的各项工作,保障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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